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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印花税施行细则中所指的“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有何具体规定?
光荣税月
发表于 2020-5-27 02:12:28
对印花税施行细则中所指的“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有何具体规定?
对印花税施行细则中所指的“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有何具体规定?
总局政策君
发表于 2020-5-27 02:12:28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二条规定:“我国农副产品种类繁多,地区间差异较大,随着经济发展,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也有所变化。对此,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定本地区‘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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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印花税施行细则中所指的“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有何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