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印花税有何征免规定?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印花税有何征免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272号)规定:“由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布在不同的地区,为便于各地征管,现将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账簿印花税的问题具体明确如下:一、集团公司新设立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重组前已贴花的,免征印花税。
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因重组而增加的资金免征印花税。
三、集团公司所属各辅业子公司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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