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28 10:33:53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青岛市管公积金
关于试点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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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各管理处:
为支持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员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参照现行个人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办理。
二、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条件、贷款额度、首付款比例、贷款期限等,参照《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共有产权住房中政府(部门)或企业所持的产权份额可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
三、产权共有人须配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符合相关业务规定办理借款主体变更手续的,产权共有人要积极配合合法继承人或所有人与公积金中心完成借款人变更。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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