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东莞市管公积金关于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相关业务的通知
东公积金通〔2017〕17号
各有关单位及职工:
根据《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要求,2017年5月22日起我中心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业务,本市转出、外市转入相关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规则同步更新,请有关单位和职工按照附件《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细则》及我中心网站公布的办事指南办理。
附件: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细则(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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