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东莞市管公积金关于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的公告
东公积金公告〔2014〕1号
为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上线,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职能向社会转移,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市政府令第132号)文件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单位。
一、报名方式
由有代办住房贷款服务、法律服务资质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阅资料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进行核查,确定合作后签订协议并将单位名单在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5月28日止。
三、报名地点
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六楼贷款管理科。
四、报名资料
1、业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原件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
3、执业证(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4、单位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6、《授权书》原件;
7、《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原件。
五、须知事项
1、资料均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单位公章,如一项资料为多页,须加盖骑缝公章。
2、《授权书》、《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格式样本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3、相关要求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联系人:周汉强,电话:22337078。
附件: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理服务合作协议
2.授权书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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