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盐税发〔2020〕30号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关于严格执行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要求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关于严格执行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要求的通知
盐税发〔2020〕30号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关于严格执行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要求的通知
盐税发〔2020〕30号
全文有效
2020.5.18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城南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税总发【2020】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具体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为保证国家各项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真正地得到落实,确保做到该免的免到位、该减的减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各地必须加强政策效应跟踪评估和动态分析,按纳税人按政策优惠的项目来建立政策免、减、降、缓、退台账,根据台账资料按月进行政策落实情况的分析评估,按季(季后十日内)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局(市局法制科内网邮箱)。
二、依法组织收入,用底线思维规范征收执法行为。以五个“坚决”,即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不允许乱收费,坚决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和突击征税,坚决禁止采取空转、转引税款等手段虚增收入的要求,对照检查组织收入工作,用依法规范征收执法行为作为一条底线,来教育和要求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同时,必须坚决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堵塞税费征管漏洞,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三、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要将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依法组织收入作为全年税费执法督察工作重点,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持续开展督察检查,动真碰硬地处理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严肃追责问责按规定及时处理。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doc
2、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doc
[*]2、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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