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26 10:22:48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东莞市管公积金
关于常平、塘厦、虎门三镇办事处受理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凭证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凭证》原由我中心贷款管理科统一受理,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就近办理业务,即日起,我中心本部及常平、塘厦、虎门三镇办事处均可受理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凭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凭证须借款人本人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
(三)结清证明原件(由贷款银行出具)及复印件一份;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原件(由贷款银行出具)。
我中心核对以上资料原件后,收取第(一)、(三)项复印件,第(四)项原件。
二、办理时限
(一)向我中心贷款管理科提交申请的,一般受理当日即可出具凭证,特殊情况的,自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出具凭证并通知申请人。
(二)向三个办事处提交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凭证并通知申请人。
三、办理流程
http://file.tax100.com/oo/forum/202008/26/c88b7d26-9582-414c-8641-f644eaa6c99c.png



四、常平、塘厦、虎门办事处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常平办事处:常平镇新市一街128号建行常平新市分理处三楼;电话:81178991。
(二)塘厦办事处:塘厦镇花园街16号建行塘厦支行二楼;电话:82772882。
(三)虎门办事处:虎门镇港口路银丰大厦建行虎门支行四楼;电话:85168102。
咨询电话:22337076。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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