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东莞市管公积金关于限制未通过个人征信核查者再次办理提取的通告
关于限制未通过个人征信核查者
再次办理提取的通告
即日起,因归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外),凡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未能查到相关贷款记录的,业务系统会自动限制提取操作,未解除限制前不能再次办理提取。
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不能查到贷款记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该笔贷款是联名贷款,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核查《授权书》未交齐;二是贷款银行借款人的重要信息(如身份证、姓名)登记与个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不一致;三是贷款银行未将该笔贷款信息上传至个人征信系统。
如属上述第一种原因的,向我中心补齐所有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核查《授权书》,我中心再次查询个人征信系统,查到贷款记录即可解除提取限制;属上述第二、三种原因的,借款人需到贷款银行核实信息,出具贷款证明(经银行盖章)或个人征信报告(经银行盖章)后,才能解除提取限制。
特此通告!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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