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资源税销售额如何确定?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资源税销售额如何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第63号)规定:“一、一些特殊情况销售额的确定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售的,按其关联单位的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纳税人既有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又有将应税产品自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则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纳税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平均价格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的,按其离岸价格(不含增值税)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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