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税务局:以实干迎战用实绩作答 以百分百的冲劲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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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领到发票了,谢谢你们!”接到遵义市税务局法制科负责人询问发票领用的电话时,遵义舸林律师事务所主任程吉芬连声称谢。作为贵州腾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程主任为该公司闲置资产出租开具发票跑断了腿,由于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未正常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已将该公司转为非正常户,如要领取发票,必须先转为正常户,但现有的文件未明确具体办理意见,程主任多次到税务部门协商,仍无法解决,无奈之下,拨打了市税务局法制科负责人的电话,希望市税务局能重视破产企业的涉税问题,拿出解决办法,维护破产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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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破产企业的涉税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市税务局综合各地及纳税人反映的相关问题,重点在解决破产企业“难点”、“堵点”上功夫,积极配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交流座谈,达成共识,形成了《破产案件涉税问题问题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简称破产案件“税务十二条”。
“税务十二条”明确了主管税务机关税收债权申报、管理人审核确认职能,破产企业继续生产经营、财产处置过程中的发票开具、税费申报缴纳,企业宣告破产的税款核销及注销途径、时限以及信用修复的方式等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破产案件“税务十二条”出台后,税务部门已为破产企业解决相关问题6起,得到了破产企业和管理人的认可。
破产案件“税务十二条”的出台,是市税务局与市中院认真践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遵义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的成果,也是双方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合作交流的结果,对指导税务局、法院和管理人三方如何妥善解决企业破产中的涉税问题,依法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破产企业合法权益,推动破产案件审理进程,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真正实现了为破产企业清算或重整提速增效。
编发:贵州税务
来源:遵义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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