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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le.tax100.com/o/202008/25/919_1598329227662.gif?width=640&size=459218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五十一号和第五十二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也将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
在昨天的节目当中我们了解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相关内容,今天我们来了解契税法的内容。
1950年4月3日,政务院公布《契税暂行条例》。
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2019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0年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通过。
这次通过的契税法共计十六条,在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变化以及征管工作实践,对于征税范围、减免税、申报缴纳时间等都进行了完善和优化。
与暂行条例相比,契税法在征管和服务方面主要有三个变化:一是简并了申报纳税环节,有利于提升纳税便利度;二是对部门协作机制进行细化,有利于推动协同治税;三是强化涉税信息保密责任,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契税法将暂行条例设置的纳税申报、缴纳税款两个环节合并为了申报缴纳一个环节,并统一明确了期限,由原来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天之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改为了“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来申报缴纳契税。”
相关负责人说:“将现行申报和纳税两个环节合二为一,统一规定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手续前,简化了纳税人的办税流程,也更符合目前的征管实际。”税法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契税征管上的协税义务,为税务部门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了法律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契税法在二次审议时也增加了保护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内容。
土地、房屋是家庭财富的重要组成,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在申报缴纳契税时填报的有关信息可能涉及纳税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为了更好地保护纳税人信息安全,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知悉的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除了以上变化之外,契税法还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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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税务
核稿:薛攀
编辑: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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