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25 11:25:47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再扩大,一起看看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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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而已》
中的税收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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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剧《三十而已》迎来大结局,三位女性角色都有了自己的归宿。顾佳卖了房子,带着儿子去了大山里,继续她的茶叶生意,重新来过。钟晓芹和陈屿复婚,写的小说卖了一大笔钱,还和陈屿有了孩子。王漫妮选择辞职,离开魏总,去国外读书。那么,这其中蕴含的税收知识,请听税小皖一一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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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佳 茶叶生意
——农产品税收优惠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
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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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农业生产者
【优惠内容】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农产品应当是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
二、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
销售自产的免税农业产品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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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优惠内容】
1.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允许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其中,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按核定扣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享受条件】
纳税人购进的是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37号)第二条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32号)第二条、第三条
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2019年第39号)第二条
三、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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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佳从茶农手中采购自产的毛茶农产品,茶农和购买者顾佳各能享受什么税收优惠?
茶农:茶农销售自产的毛茶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中规定的初级农业产品,因此免征增值税。
顾佳:顾佳购进茶农销售自产的免税农业产品毛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顾佳生产售卖精制茶,精制茶是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果顾佳售卖采购来的毛茶,则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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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晓芹 写作小说
——稿酬收入的个税计算
一、稿酬所得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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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二、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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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减按70%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为20%。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依法计算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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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再减按70%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
一、每次(月)稿费收入不足40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800)×70%×20%;
二、如果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
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额×(1-20%)×70%×20%

提醒: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关于次的界定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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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钟晓芹编著的一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稿酬收入50000元,其应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多少?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0%)×70%×20%=5600元

2.假设钟晓芹编著的一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税后稿酬收入50000元,其应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多少?
税前收入=50000÷=56306.31元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56306.31×(1-20%)×70%×20%=6306.31元
【政策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707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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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漫妮 出国留学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一、子女教育专项扣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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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
二、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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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一年可以税前扣除12000元。
三、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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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四、资料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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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五、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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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漫妮从工作单位辞职后,准备报考国外院校研究生,在备考期间和留学期间,父母是否都可以扣除子女教育?扣除金额是多少?
王漫妮备考期间,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父母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父母其中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每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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