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24 10:30:47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宁税发〔2020〕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
宁税发〔2020〕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
宁税发〔2020〕34号
全文有效
2020.5.27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各区税务局,市局各处室、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的通知〉的通知》(苏税发〔2020〕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效精准推进政策落实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全市税务系统要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主动作为、精准发力,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打破常规做法,加快工作推进速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政策落实的网格化管理,逐级逐项明确政策落实责任,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无论是否申报、无论是否复工复产都能全面知晓政策、充分享受政策。对政策落实工作中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研究解决,该反映的及时全面反映,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二、严肃收入纪律,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
面对组织税费收入的压力和挑战,全市税务系统要保持清醒头脑,越是在疫情影响、经济困难、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越是要坚持实事求是,恪守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不能以组织税费收入为由拖延落实、打折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了确保组织收入质量,全市税务系统要进一步提高组织收入的科学性和前瞻性,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等方法加强经济税源运行走势的分析研判,及早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坚决打击“假发票”“假退税”“假申报”等违法犯罪行为,堵塞税费征管漏洞,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三、强化过程监督,推动责任有效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督察内审处关于印发〈2020年督察内审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苏税督审便函〔2020〕7号)和市局相关工作要求,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组织收入原则贯彻情况等重点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要求,认真开展本单位年度执法督察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各级推送疑点数据的核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确属执法过错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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