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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及劳务并取得所得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吗?
流税行云
发表于 2020-5-27 01:27:07
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及劳务并取得所得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吗?
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及劳务并取得所得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吗?
总局政策君
发表于 2020-5-27 01:27:0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48号)第三条规定:“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及劳务并取得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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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及劳务并取得所得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