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苏州市管公积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的通知
苏房金规〔201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苏 州 市 财 政 局
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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