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扣除,个人所得税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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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缓缴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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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缓缴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还是系统默认享受优惠?
[*] @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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