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再扩大,一起看看怎么算
http://file.tax100.com/o/202008/19/201_1597814421761.jpg?width=800&size=47286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文件第二条规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同时,公告解读对第二条解释如下:
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照2018年第61号所附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
http://file.tax100.com/o/202008/19/751_1597814421826.jpg?width=640&size=31082
纳税人如何适用上述完善调整后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方法?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并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申明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者承诺书。如新入职的毕业大学生,可以向单位出示毕业证或者派遣证等佐证资料;实习生取得实习单位支付的劳务报酬所得,如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的,可以向单位出示学生证等佐证资料;其他年中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如确实没有其他佐证资料的,可以提供承诺书。
扣缴义务人收到相关佐证资料或承诺书后,即可按照完善调整后的预扣预缴方法为纳税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同时,纳税人需就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的佐证资料及承诺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佐证资料及承诺书的原件或复印件,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需留存备查。
需要注意的是:1.是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已毕业的不适用,且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学历教育指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
2.该项政策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2020年7月1日之前就业或者实习的纳税人,如存在多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仍可在次年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
案例
学生小张7月份在某公司实习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
按原计算方法小张应预缴:(3000-800)*20%=440(元)
按新的计算方法,扣缴单位在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如采用该方法,那么小张7月份劳务报酬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后则无需预缴税款,比预扣预缴方法完善调整前少预缴440元。如小张年内再无其他综合所得,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在新个人所得税法下,大学生实习报酬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且在平时预扣时就按累计预扣法预扣,为大学生实习报酬个税进行了实打实的减负。
http://file.tax100.com/o/202008/19/962_1597814421904.jpg?width=376&size=8742
http://file.tax100.com/o/202008/19/401_1597814421957.jpg?width=344&size=4218
扫二维码|关注我们
黄山税务
编辑:休宁县税务局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