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承租方房屋租金的税务处理
我公司主要经营商铺出租业务,鉴于疫情严峻,部分商铺的商户无法正常经营,为响应国家号召,决定减免部分商户的租金,请问增值税业务如何处理?如果你公司与租户书面约定减收租金,该行为不属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情形,你公司应按照实际收到金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你公司与租户书面约定免收租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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