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7 10:32:38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杭州市管公积金
调整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解答


    一、关于政策调整的时间界定标准
本次政策调整从2017年3月29日起开始实施,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房屋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7年3月29日之前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有政策执行。
二、关于政策调整实施的区域范围
本次调整实施范围为购买所处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普通自住住房。
三、关于职工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
职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根据家庭房产查档和住房贷款记录确定。家庭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以公积金中心审核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记录为准。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条数计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与住房查档记录一致的可合并计算。
四、关于调整后的首套房政策
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五、关于调整后的二套房政策
职工家庭属于以下情况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1、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2、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3、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有一条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且为该套住房的。
六、关于调整后不予公积金贷款的情形
1、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2、职工家庭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除该套住房外有其他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4、职工家庭有两条及以上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七、本次政策调整未涉及的内容,仍按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政策原文链接:http://gjj.hangzhou.gov.cn/art/2017/3/29/art_1571023_37410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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