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4 01:40:47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14 15:20 编辑

您——是不是在为搞不明白留抵退税而烦恼?
您——是不是在为傻傻分不清楚期末留抵退税、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疫情防控留抵退税而困惑?
申税小微听到了你的心声,一张图表帮你搞定留抵退税!快来收藏吧~

http://file.tax100.com/o/202008/14/160_1597340446389.jpg?width=1000&size=623948

注 意
1.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当期的纳税信用等级来判断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2.加计抵减政策属于税收优惠,按照纳税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用于抵减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但加计抵减额并不是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从加计抵减额的形成机制来看,加计抵减不会形成留抵税额,因而也不能申请留抵退税。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实用|正在为搞不清楚留抵退税而烦恼?看过来!一张表帮你搞定留抵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