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税务局“访惠聚”工作队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8-12 14:15 编辑来源:五家渠税务
定期定额
个体工商户
停业登记
一、业务概述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或比照定期定额户进行税款征收管理的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2.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申请登记表,填写停业期限。申请停业前,纳税人应缴销库存发票,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且不存在未申报记录。
3.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
4.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注意:本功能无需税务机关审核,请谨慎操作。
二、办理条件1.必须存在有效的定期定额信息,且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
2.不存在未申报记录、未交款记录及未办结事项;
3.不存在发票结存。
备注说明:因受疫情影响停止经营,短期无法复工的,您可自即日起通过新疆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APP等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手续。申请时无需前往主管税务机关上缴已领用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停业期间无须办理涉税事宜,也无须缴纳税款(停业期间发生实际经营及开具发票的除外)。但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业务且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双定户“,应在当地全面恢复正常生产后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三、电子税务局如何办停业登记?
第一步:填写申请表
新疆电子税务局右上角搜索“停业登记”或者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停业登记”里办理;
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信息。
“停业期限起”系统使用当前日期进行填充,您可以进行修改。录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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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预览提交
再次确认申请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
第三步:完成
业务办理成功后,系统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按钮可以查看本次申请的详细情况。
点击【下载文书表单】按钮可以下载相关文书表单文件。
停业登记操作手册二维码如下:
四、咨询电话
为了有效满足您的涉税咨询需求,五家渠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公开以下电话供您随时咨询。纳税缴费政策咨询热线:0994-5812366;个税年度汇缴咨询电话:18139043981;网厅(一楼)业务预约与咨询电话:0994-5811314;实体厅(二楼)业务预约与咨询电话:0994-5801498,0994-5804037。同时也可联系您的“网格员”进行详细询问。
共度非常时期,税务非常努力,愿您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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