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1 10:46:41

实务 |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权威解读资源税若干政策问题

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8-11 14:55 编辑

自我介绍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我的模样

http://file.tax100.com/o/202008/11/857_1597113999532.png?width=559&size=2260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的规定,我长这样。

使用须知

我要备案: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我的活动场所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税务机关的税收业务专用章。
清单发票:开具发票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加盖者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我的其他用途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 使用提醒 」
1. 因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重复加盖的发票,收票方有权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
2. 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来源:广西税务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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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指引】大家好,我是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