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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8-11 10:01 编辑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经营,或省内跨地市经营时,应按规定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需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
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后,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中进行预缴申报呢?今天小编为您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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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制作:洛阳税务 伊川税务
责编:安亮亮 徐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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