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0 12:28:54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山西人社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


晋劳社厅发116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
今年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全顺利举办和山西社会稳定的目标,积极处理劳动保障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使信访维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近期,中央和省委相继召开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劳动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信访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我们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信访维稳工作,解决了不少信访突出问题,但当前仍有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新的问题还不断产生。新旧问题并存,社会不稳定因素依然突出,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是转型期长期的工作,正确地分析形势,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对于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上来,从讲政治、讲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并依靠这个机制的健康运行确保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事要解决是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根本。当前,涉及劳动保障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仍然较多,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越级访、重复访较为突出。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一是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各种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和影响,处理问题难度越来越大。二是在问题处理的过程中有时存在推诿塞责或层层转送、只转不办、责任不清、效率不高的问题。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已经形成了较完善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和配套的政策措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查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不到位、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保护不够的问题,把日常工作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筑牢信访工作第一道防线,确保现有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三是要引深大接访活动,坚持主要领导接待群众,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包案责任,对个别尚未解决的疑难问题要由领导包案解决。
三、将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纳入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尤其是奥运期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这些措施是国家政策和实际工作结合的结果,也是科学发展的理念在信访维稳工作中体现的结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纳入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1、领导重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信访维稳工作汇报,集中研究政策性较强的难点热点问题,认真研究部署信访维稳工作,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机制。主要领导作为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信访维稳工作要负总责;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要负直接责任,抓好各项信访维稳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抓好分工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信访维稳工作部门具体负责信访维稳工作,业务部门负责涉及本部门业务、职能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窗口单位要热情、周到服务,负起信访维稳责任,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头负责的工作格局。
2、坚持领导接待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和我省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安排部署,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坚持领导接待制度,定期由一名班子成员带班处理信访问题。执行信访接待日的领导要挂牌上岗,亲自接待。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轮值领导事先应主动与下一位值班领导协商调换,不得空岗。
3、主动下访,源头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集体访和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控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深入企业协助做好稳控工作,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做好定期和不定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关口前移、预防在先,把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落实责任,逐一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发阶段。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群众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所反映的问题。要注重发挥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做到上访群众不出单位,劳资纠纷就地解决。
4、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妥善处理信访案件,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处理好信访人直接来访事项的同时,对一般转办的案件要认真处理并反馈办理结果,对交办的重要案件,要在指定期限内反馈结果并提交办结报告。
5、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案件,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听证程序的推行无论是对劳动保障部门还是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要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民主和法治意识,科学运用这种形式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
6、对符合立案仲裁处理条件的信访案件,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依法处理。新颁布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根据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愿和要求,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做出了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争议处理能力,为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纠纷创造了条件。引导信访案件依法仲裁处理是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较好选择。
7、坚持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报告制度和正常信访事项的月报制度。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并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和扩大。
8、要坚决依法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建立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是搞好信访工作的必要条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深入宣传信访法规政策,宣传党和政府为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制定的政策措施;要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及时接访处理。对信访人不遵守法律法规缠访、闹访,影响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的要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教育无效的,要及时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协助依法予以处置。
9、建立信访维稳工作考核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列入全年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敷衍推诿、玩忽职守,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与行政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加强信访队伍建设
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信访队伍建设和硬件设施的建设,在人员配备、经费落实、装备保障等方面,都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为妥善处理信访事件创造了一定条件。但是,仍与实际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劳动保障信访干部队伍,要继续在经费落实、装备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以确保全省劳动保障信访维稳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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