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山西人社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劳社厅发15号
各市、县(区、市)劳动保障局:
现将《2009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2009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城乡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城镇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努力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与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更加重视对困难群体的援助,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1.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确保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的任务完成。
2.认真及时制定和落实“五缓四减三补”政策措施,帮助困难企业渡难关。发挥阶段性措施的政策效应,防止现有就业岗位的大量流失,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3.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抓好《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确保我省就业局势稳定的紧急通知》中“八项”举措的贯彻落实,研究出台我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就业失业登记办法等方面的政策,做好就业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
4.加强失业调控和失业预警,及时了解企业用工动态,掌握失业人员增减变化,实行企业裁员报告制度,实施失业预防、调节、保障和控制,建立健全就业监测旬报告制度,做好应对紧急情况的预案。进一步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及相关措施。继续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制定实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相关政策,依法保障破产企业和改制企业职工权益。
5.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信用社区等活动,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春风行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帮助城乡各类群体尽快实现就业。
6.贯彻落实场地安排、行政性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等鼓励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确保全年组织创业培训3万人,创业就业10万人。强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帮助劳动者提高创业能力,重点扶持大学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三类重点群体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建立创业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设立“三晋创业就业奖”,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
7.统筹抓好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新成长劳动力、以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体为代表的城镇失业群体、以农民工为主体的转移就业群体三大群体的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研究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8.制定《2009-2010年职业培训特别计划》,对困难企业职工、城镇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和职业鉴定。抓好对农村学生和城镇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的补贴政策,完善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评价、表彰、激励等政策措施,建立军队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
二、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9.适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按国家统一部署,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春节前足额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适时提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确保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与结算。
10.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基金预决算制度。调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减轻缴费负担。制定出台企业养老保险补缴接续政策,在国家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养老保险转续办法出台后,及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积极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11.将晋城、吕梁、临汾、运城4个市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并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试点范围,实现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230万人。多渠道筹集资金,着力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特困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认真落实生育保险有关政策,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逐步在全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12.研究制定失业保险在减轻企业负担和稳定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全省实现市级统筹。
13. 认真实施“平安计划”二期,把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铁路、公路、水利等基本建设项目施工队伍的农民工参保作为扩面重点,全面推进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积极完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研究建立省级工伤保险储备调剂金制度。加快“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步伐,积极推进“老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工作。
14. 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制度覆盖人数300万。加强适应新农保工作的经办机构和队伍、管理制度建设。实行先保后征,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预存款制度,做到应保尽保。
15.扎实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巩固扩大非公经济单位参保扩面成果,进一步强化稽核。根据经济形势,科学制订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认真核定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16.大力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社会保险经办“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 建设步伐。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力争2009年社会化管理水平达到75%以上。
17.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出台基金违规违纪举报奖励办法、企业年金报告和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内部控制评估办法,建立健全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对企业年金和全省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三、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强化执法监察和争议仲裁。
18. 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督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继续在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行业和企业开展“劳动合同签约”行动, 2009年基本实现全省所有企业和用人单位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快推进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化进程,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管。协助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做好《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草案)和《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草案)的调研论证工作。建立完善集体合同制度,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重点做好集体合同向二级单位的延伸工作,在小型民营企业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地区深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不断深化“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逐步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拓展至乡镇、街道、社区。
19.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促进职工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各市要全面建立起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认真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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