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0 12:08:39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山西人社局
关于开展就业政策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就业政策落实专项行动的通知

晋人社明电28号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就业增长,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但是,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市、县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沉淀较多、使用效率不高,影响了就业的质量和稳定性。为此,省厅决定在全省统一开展就业政策落实专项行动,有针对性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就业工作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这次就业政策落实专项行动,是继9月份专项督查之后,我省推进就业政策落实的又一重要举措,目的是针对专项督查中发
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政策落实,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人数,强化政策扶持效应,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
二、时间和任务
这次全省就业政策落实专项行动统一安排在11、12两个月。具体任务:
(一)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对符合条件、尚未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要逐一造册登记,纳入“专项行动”重点对象;对符合条件、正在申请相关扶持政策的,要简化审批程序,加快资金拨付;对符合条件、尚未纳入本地政策扶持范围的,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并启动实施。
(二)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继续加强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工作。对按要求为劳动者提供相关就业服务的,及时受理审核,并行文会商财政部门核拨补贴资金。
(三)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认定办法,使所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都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企业,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其吸纳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人事部门要指导见习单位做好见习补贴资金申请、使用管理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给予支持、配合,确保见习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及时足额拨付。
(五)大力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强化创业培训,落实创业培训补贴;继续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的落实,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就业政策落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就业政策落实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保证进度。要组织动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街道(乡镇)、社区平台,以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各级各类职业培训、职业中介机构,广泛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形成推进就业政策落实的社会合力。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采取电视、报刊、网络专题报道和其他劳动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就业政策落实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及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内容、条件和申办程序,在全社会扩大就业扶持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使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积极主动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就业扶持政策效应,及时将政策落实所需资金拨付到位。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沉淀过多的地方,在明年省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给予相应扣减。
(四)严格管理使用就业专项资金,既要保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享受的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又要确保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合理、安全、有效。
(五)各市对县(市、区)就业政策落实专项行动,要及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省厅将适时派出专人对部分市、县进行抽查。各市务于2010年1月10日将本地区开展就业政策落实专项行动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稿形式报省厅就业处。
联 系 人:侯勇梅 刘飞云
联系电话:3083737(传真) 邮 箱: sxsxjyc@126.com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O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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