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0 12:04:58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山西人社局
关于表彰山西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山西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先进个人的决定

晋人社厅发〔2010〕9号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统计局,经济普查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安排,我省从2007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规模浩大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历时三年,组织动员近30万基层普查人员,对全省从事第二、三产业的16万法人单位,24万产业活动单位以及近百万个体经营户进行了细致的排查摸底,全面摸清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促进全省“三个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在这次经济普查中,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团结协作,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圆满完成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并涌现出一大批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普查工作者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决定:授予省政府办公厅四处处长陆东等62名同志“山西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
全省广大普查工作者都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统计改革和发展,为实现我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山西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名单(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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