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山西人社局关于批转省社会科学院《2011年度全省社科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
关于批转省社会科学院《2011年度全省社科
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晋人社职字〔2011〕5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
现将省社会科学院《2011年度全省社科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2011年度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11年度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社会科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度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评审范围
在认真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工作的同时,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中,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全部纳入职称评价服务范围。
二、参加上年度评价答辩未通过者,今年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参加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比较明显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接受再申报。
三、评审条件、申报材料等事项均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批转省社会科学院<2010年度全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晋人社职字74号)。
四、评审条件、申报材料中所需填写表格等均可从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其他有关信息请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报送地点:省社科院人事处(省社科院办公楼316室,太原市并州南路116号),承办人:杨海燕(0351-569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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