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山西人社局关于2011年度申报评审全省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的通知
关于2011年度申报评审
全省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46号),现将2011年度全省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做好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与主管部门及其申报者本人应实事求是,认真整理,报送下列材料:
1、申报评审人员,均须由所在市人社局、省直单位主管部门及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出据推荐函。退休人员申报,应附相应的退休批准文件、延退批准文件、正式有效的聘用(返聘)合同。
2、申报参加评审,须向省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申购《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软件系统》光盘。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由申报光盘完整(封面、1-12页、封底)填录打印,使用B5纸(182×257mm)。每份须装订整齐、牢固,用浆糊粘贴,加双钉。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并附一张照片报送,办理资格证书备用) 。经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
4、《综合考评表》(一)、(二)申报光盘填录打印,使用A3纸(297×420mm)。送省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审核同意申报后正式打印1份,加盖公章,复制22份。将审签件、正式件、复制件一并报送。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本专业著作及重要技术报告复印两套,使用A4纸(210×297mm)。一套装订在申报材料卷宗中。另一套单独装订成册。论文、著作复印件须有刊物封面、封底、刊号(书号)、目录、版权页面及本人论文页,著作首尾页。连同原件一并报送。所提交的论文、论著须附在互联网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下载网页上要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的印章。
6、答辩论文和专业工作总结由申报者本人按照《系统》设定格式和说明填录打印(必须使用A3纸297×420mm)各1份。经审核合格后复制一式5份,其中一份装订在申报材料卷宗中,其余4份不装订。答辩论文须是独作或合作署名第一,国家级期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
7、《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材料》卷宗式样由申报光盘打印,统一使用A4纸(210×297mm)。申报者将全部申报材料按卷宗导引顺序整理,标明页码。卷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印鉴,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卷宗材料时须携带相应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三、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148号)文件规定,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人员每人收取评审费600元。
四、其它有关申报、答辩、评审规定要求,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46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或与省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联系咨询,或登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五、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9月15日前报送省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
地 址:太原市新民二条3号
电话号码:0351―3100102 3100088
传 真:0351―3100088
邮 编:030013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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