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山西人社局关于批转《2012年度全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批转《2012年度全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晋人社职字〔2012〕8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
现将省新闻出版局制定的《2012年度全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8月31日
2012年度全省出版系列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12年度全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新闻出版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全省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省正式出版单位(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出版物编辑、出版、校对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新闻单位的校对人员;史志编纂专职编辑岗位的人员;以及上述单位中办理退休手续后仍受聘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实行评聘分离的全民事业单位待聘人员数量已超过本单位相应岗位职数20%的,新推荐参评人数不得突破本单位当年相应的空缺岗位数;部分因工作需要评审第二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评审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允许设置的最高职务档次。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人员);②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截止2012年9月底,年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③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定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的人员;④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占编人员。
二、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出版事业服务,恪守职业道德。
(2)学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了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必须与申报的专业、学科一致,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
(3)业务条件。申报副编审要求具有较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学科有较深的研究,有一定水平的著译(或编辑了一批好书)。并能解决编辑业务中的疑难问题,指导编辑工作(负责技术编辑或校对方面工作的副编审要能培养该专业的专业人才)。
申报编审要求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某学科有系统的研究和较深的造诣,有较高水平的著译。并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指导专业进修和完成重大编审任务,具备培养指导下一级专业人员工作学习的能力,工作中有较大贡献。
(4)任现职年限。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务之年算起,实算至2012年底。取得相应任职资格未被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的,其工作时间不得计算为相应任职时间。任职前已具备《试行条例》规定的合格学历,要求任现职年限为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试行条例》规定的合格及以上学历,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满5年或任现职年限满7年,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申报副编审,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任现职满5年的,为2007年底前聘任的;要求任现职满7年的,为2005年底前聘任的。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为2010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者。
(5)外语条件。申报编审、副编审须具有获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相应任职资格以来,取得的国家职称外语统考A、B级合格证书或A、B级考试合格成绩通知单;2011、2012年度取得的A、B级省补充考试合格证书。符合省人社厅晋人社职字〔2010〕43号文件规定免试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6)申报副编审应具有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2002年以前已取得出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不受此合格证书的限制),以及分别由新闻出版总署或省新闻出版局指定培训机构颁发的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7)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原山西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2002〕98号)的规定,须有相应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即: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四个模块)。
根据原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5]118号文件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暂时不参加或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50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近3年内从省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国外引进的留学人员。
(8)考核要求。申报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须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晋升人员须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近三年内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2.工作能力、业绩具体量化条件
申报副编审任职资格评审者,须任现职期间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须为独立或第一作者)。
申报编审任职资格评审者,须任现职期间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须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其中,国家级刊物上至少2篇。同时,在任现职的近5年内图书类专业申报者,须获得策划、编辑国家图书奖一次以上;或获得策划、编辑省“五个一工程”图书奖一次以上;或获得策划、编辑晋版图书一等奖二次以上。并策划、编辑过三部以上(包括三部)有影响,公认的市场型图书。期刊类专业的申报者,须在任现职的五年内,所编期刊须获得国家期刊奖一次以上,或获得华北五省优秀期刊奖(或者是北方优秀期刊奖)二次以上;或获得山西省一级期刊奖三次以上。
属于地方志的申报者,参照图书类的申报条件。
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国家级论文系指:在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及国家知名重点大学主办的学报和国家综合大报理论版面上发表的专业学术、技术论文,或被世界权威索引系统(SCI、EI、ISTP)收录的专业学术、技术论文。
为杜绝个别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无学术交流价值的文章。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只准计算一篇:①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②同一年度内发表在各种学术刊物增刊上的文章。③申报当年发表的本专业非课题研究文章(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文章)。④同一篇文章多次发表或被多次转载、引用,以最高刊物发表一篇计算。申报评审者,所提交的论文均须提供从国内主流科技文献数据库网站下载的验证检索网页。未附验证检索网页的论文,只可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
三、破格评审条件
1.破格评审范围
对不达规定相应学历要求或不满相应的任现职年限者(指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者),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评审。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规定年限最多提前2年(参照前述有关任职年限的要求)。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龄要求。
(1)大专学历,破格晋升副编审,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0年以上,即:1992年底前至2012年底。破格晋升编审,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5年以上,即:1987年底前至2012年底。
(2)中专学历,破格晋升副编审,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5年以上,即:1987年底前至2012年底。破格晋升编审,从事出版专业工作30年以上,即:1982年底前至2012年年底。
2.基本条件
符合正常晋升中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件。
3.应具备的知识、能力、业绩等具体条件
(1)破格申报副编审的条件
下列四条具备其中的三条(任现职期间)。
第一,“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三个奖项的主要完成者;或相当于上述国家级期刊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第二,在国家级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一致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两篇(含两篇)以上者;或在国内大区、省以上期刊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一致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
第三,出版过出版专业方面专业著作,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者。
第四,国内各大区、省级含省级优秀图书奖(期刊奖)二等奖以上两次获得者。
(2)破格申报编审的条件
下列四条具备其中的三条(任现职期间)。
第一,“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华图书奖”三个奖项的主要完成者;或相当于上述国家级期刊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第二,在国家级的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从事专业相一致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者;或在国内大区、省以上期刊上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一致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国家级至少3篇。
第三,正式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著作,个人撰写15万字以上。
第四,国内各大区、省级(含省级)优秀图书(期刊)特别奖、一等奖三次以上获得者。
四、评审办法
今年继续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要高度重视考试和答辩工作,注重考试成绩和答辩成绩在评审中所起的作用。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参加答辩和评审;答辩成绩为差者,即为淘汰对象。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1、根据《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29号)规定,从今年开始,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范围内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明确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评价的系列〈专业〉除外),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各单位在经核准的申报名额内申报推荐。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填报《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申报名额核准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本单位领导审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后填写《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申报名额核准一览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报所在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部门。各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属省直单位的由省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须提供由各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部门、省主管部门出具的占用本单位相应空缺岗位职数函件。
2、转评申报者须在编辑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单位考核证明能胜任现岗位工作,才可按现行申报办法评审与岗位变动前已聘职务同级的任职资格。
3、受理非本省所属单位人员任职资格的评审,属委托评审。委托评审者须经其国家主管部、委或相当的主管部门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函转出版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
4、申报材料及整理要求
(1)单位推荐报告每人一份。要对申报人员所达到的评审条件,尤其是业务技术条件作出实事求是评价,并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破格晋升者还须申报单位的破格推荐意见,对照破格申报条件,要求具体写明符合破格条件的哪些条款,经主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主管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5份。各项栏目内容填写一定要准确、规范,单位意见等各项手续完备、明确,不得有空栏。如有加页,需加盖单位公章。该表中答辩成绩,参加答辩并通过后,由省出版专业职改办统一填写。评审表5份不装入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中,也不在评审材料目录上填写。
(3)评审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六份(一份订入评审材料第1页,其它五份另放)。由本人填写,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任现职以来主要成绩栏”用条列式填写,要简明扼要。
(4)答辩论文一式五份。答辩论文卷面学术水平是评价评审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整个评审条件中占40分,因此,论文的主题应为编辑出版专业方面的内容,论文要求2000字左右,一律使用新规定的《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论文打印纸》格式(附后)打印。专家评价采用密封办法,按有关标准给予评定。正高申报者提供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规定要求的国家级论文。
(5)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五份。指任现职期间从事出版专业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按新规定的《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格式(附后)打印。字数2000字以内。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要填写清楚、准确,本单位意见要明确。要说明有无违反出版纪律,有无出版编发有严重政治错误作品的情况,有无重大版权纠纷造成损失的情况,要加盖公章。
(7)证书、证件。包括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发表的作品等原件及复印件。作品原件是图书的,只需要图书封面和该书的版权页、目录页复印件即可。原件审核后当即退回,留复印件。代表专业技术成果的作品等一律指任现职期间的。各类证件的复印件一律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基本情况表、答辩论文、工作总结各五份均分别装入评审材料袋。其它材料均需按横翻目录要求装订成册(破格晋升者有关破格材料装订在第八类),否则不予收审上报材料。整理材料所需各种具体表格在山西省新闻出版局人事处(职改办)购买。
六、需要明确的其他问题
1、出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必须坚持政治标准,对于违反党和国家出版纪律,编辑出版有严重政治错误作品;对于因版权问题造成5万元(含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责任者,予以缓评一年。
2、对于伪造学历、奖励证书等证件,谎报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出,三年内不准参加评审。
3、本《安排意见》未及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29号)文件和我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有关信息请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sx.hrss.gov.cn进行查询。
4、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2012年9月10日至10月12日。山西省新闻出版局人事处(职改办)(太原市建设南路15号出版大厦19层)。
联系人:刘云晖 联系电话:4922070
附件:附件下载(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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