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0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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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社局
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





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3〕14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大型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6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般从“三晋学者”特聘教授、专家和入选我省的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新兴产业领军人才中推荐产生。符合下述条件的可优先申报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省重大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以及其他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
“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遴选产生,围绕国家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重点选拔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优秀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2年前已获选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且为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
3.申报2013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可同期申报“国家特支计划”,但需首先通过“百千万人才工程”评审确定为国家级人选后,再按程序参加“国家特支计划”评审;
4.“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国家特支计划”的,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次。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一)选拔数量。
1、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我省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0人。
2、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我省报送候选人不超过15名。
(二)选拔程序。各市、各部门按要求组织推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基层单位推荐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后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
请各市、各单位于2013年4月12日前完成推荐材料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1、填报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和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一式12份。均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报送光盘),推荐人选各种证书、成果、论文等有关复印件1份,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
2、本次选拔所用“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从www.zhichen.com.cn下载。
3、2012年前已获选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请填写“历年百千万人才工程调查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并报送光盘(纸质件一份)。
软件下载、安装、使用咨询电话:
北京东方智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张宵鹏
010-83065045、83065046
各单位要把人选选拔推荐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实施。
联系单位: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张国荣
联系电话:0351-7676028 7676062(传真)
电子信箱:zhangguorong1018@126.com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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