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山西人社局关于对拟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公示
关于对拟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公示
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发33号)和《贯彻落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晋办发24号),山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对各单位申报的334项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拟同意继续保留20个常设项目、调整或变更17个保留项目、新增设立20个常设项目。
一、拟同意继续保留的20个常设项目
1、省总工会“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项目;
2、省总工会“山西省‘安康杯’竞赛活动评比表彰”项目;
3、省总工会“山西省模范职工之家、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项目;
4、省总工会“山西省厂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项目;
5、省残联“全省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表彰”项目;
6、省煤炭工业厅“开展标准化煤炭纠察队评选活动”项目;
7、省物价局“山西省价格监测先进集体、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先进个人”项目;
8、省测绘局“全省测绘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项目;
9、省纪委监察厅“山西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项目;
10、省纪委监察厅“山西省反腐倡廉好新闻奖”项目;
11、省财政厅“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项目;
12、省国家保密局“山西省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项目;
13、省工商局“全省工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项目;
14、省委办公厅“山西省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工作者”项目;
15、省粮食局“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项目;
16、省妇联“山西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项目;
17、省妇联“山西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项目;
18、省妇联“山西省五好文明家庭”项目;
19、省妇联“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项目;
20、省林业厅“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项目。
二、拟同意调整或变更的17个保留项目
1、将省编办“全省机构编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项目周期由5年调整为2年;
2、省统计局“全省统计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比表彰”项目周期由5年调整为4年;
3、将省安监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项目变更为省煤炭工业厅主办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项目,周期由5年调整为4年;
4、将省劳教局“‘四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项目变更为“全省劳教系统‘四无’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项目,周期由3年调整为1年;
5、将省委政法委“山西省杰出政法干警和公正执法先进集体”项目变更为“山西省杰出、优秀政法干警和公正执法先进集体”项目,主办单位不变仍为省委政法委,周期仍为2年;
6、将省委政法委“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项目变更为“山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项目,周期不变仍为4年;
7、将省直工委“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项目变更为“山西省直机关‘五一’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项目,周期不变仍为1年;
8、将省直工委“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项目变更为“省直机关创先争优表彰”项目,周期由5年调整为1-2年;
9、将省直工委“省直机关文明和谐单位”项目变更为“省直机关文明和谐创建表彰”项目,周期由2年调整为1-2年;
10、将省公安厅“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项目变更为“全省公安系统优秀单位和优秀人民警察评选表彰活动”项目,周期由3年调整为1年;
11、将省住建厅“全省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项目周期由3年调整为2年;
12、将省住建厅“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省级奖)”项目周期由3年调整为2年;
13、将省文化厅“‘杏花奖’评比活动”项目周期由3年调整为2年;
14、将省旅游局“山西省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项目周期由5年调整为1年;
15、将省教育厅“省模范、优秀教师及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工作者”项目变更为“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项目,周期不变仍为3年;
16、将省农业厅“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综合考评”项目变更为“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先进集体”项目,周期由3年以上调整为1年;
17、将省劳动仲裁委员会“评比先进劳动仲裁委员会、优秀劳动仲裁员、优秀调解员”项目变更为省人社厅“先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组织)优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项目,周期不变仍为3年;
三、拟同意新增设立的20个常设项目
1、省老龄委“全省老龄工作‘十大类型’先进典型”项目;
2、省委党史办“全省党史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项目;
3、省纪委监察厅“山西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项目;
4、省红十字会“山西省红十字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项目;
5、省科协“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暨山西省十佳中青年优秀科技工作者”项目;
6、省科协“山西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项目;
7、省科协“山西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带头人”项目;
8、省扶贫办 “山西省年度定点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项目;
9、省委办公厅“全省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项目;
10、省体育局“山西省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项目;
11、省体育局“山西省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项目;
12、省文化厅“山西十大年度文化创新人物”项目;
13、省农业厅“山西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项目;
14、省卫生厅“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项目;
15、省卫生厅“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项目;
16、省人社厅“山西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评选”项目;
17、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派出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项目;
18、省作协“赵树理文学奖”项目;
19、省公安消防总队“山西省消防工作先进评选”项目(以省公安消防总队名义开展活动)
20、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表彰”项目(以省教育厅名义开展活动)。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就此事进行全省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3年5月7日前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351-3046183(兼传真)
邮箱:gwykhjc@163.com
地址:太原市府东街95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务员考核奖惩处(邮编:030002)
山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
2013年4月28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