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10 11:05:20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山西人社局
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技工教育优秀个人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技工教育优秀个人
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技工学校:
2011年以来,全省技工院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我省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全省技工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就表彰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对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全面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技工教育事业,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职工队伍,促进技工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评选范围
优秀个人(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的评选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技工院校中教师(含聘任教师)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技工院校。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个人条件
1、优秀个人基本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技工教育事业,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或直接服务于技工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下列(1)至(3)和(4)至(6)中各条件之一:
(1)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爱岗敬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书育人和人才培养方面成绩突出。
(2)认真钻研,勤奋敬业,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教学改革创新、教学科研、职业指导等方面成绩显著。
(3)办学思想端正,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勇于创新,勤政廉洁,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凝聚力强,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以及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积极参加论文、教学经验(成果)、案例、课件等交流活动,为推动教研活动的广泛开展发挥积极作用,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5)在专业建设和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中,组织管理工作成效明显,为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提高技校的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6)参加全国技能大赛获得前10名,参加全省技能大赛获得前6名;或指导的学生参加全国技能大赛获得前10名,参加全省技能竞赛获得前3名;或参加全国各类教学比赛和教研成果获得三等奖以上者可优先推荐。
2、骨干教师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参加过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可优先申报。
(2)基础功底扎实,学识水平较高,是所在专业教学团队的骨干;教学效果良好,在学生评教和同行评教中成绩优秀;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为本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改方案制定的主要参与者,参编过本专业主干课程教材。
(3)实践能力强,有累计一年以上的企业工作(或实践锻炼)经历,符合双师素质条件,在本专业实训室及实训基地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并取得较大成绩;或为企业和地方经济服务并取得一定成绩。
(4)积极参加一体化教学改革和教科研推广项目,成绩显著;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或竞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三等以上奖项。
(5)外语水平较高,能翻译或阅读外文专业文章;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技术应用能力强,能独立制作质量较高的多媒体课件。
3、专业带头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技师及以上的职业资格,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2)熟悉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和最新技术成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声誉,学校确定的专业带头人;教学效果良好,学生满意率高;在专业建设、课改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主持创建新办专业或者主持本专业的建设工作,主持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主编(审)过本专业主干课程教材等工作,成绩显著。
(3)实践能力强,有累计二年以上的企业工作(或实践锻炼)经历,符合双师素质条件,在本专业实训室及实训基地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或从事产品研发、教具开发、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积极组织本专业教学团队进行一体化教学改革和教科研推广工作,指导培养了有较高水平的教师骨干,成绩显著;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或教科研推广三等以上奖励,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奖项;近三年内在国内外较有影响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5)外语水平较高,能翻译或阅读外文专业文章;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技术应用能力强,能独立制作多媒体课件,获得同行好评。
(二)先进集体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管理规范,勤政廉洁,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的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为先进、能满足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训设备和场地,2012年在校生达到2000人,就业率连续两年达到95%以上。
2、按照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在开展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开展各类短期培训的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
3、立足行业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积极推进技工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在推进校企合作、一体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4、2011年、2012年在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名次的。
四、表彰名额及评选办法
(一)表彰名额
山西省技工教育优秀教师名额50名;山西省技工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30名(其中含10名优秀校长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优秀教育工作者中评选);山西省技工教育骨干教师名额50名;山西省技工教育专业带头人名额50名;山西省技工教育先进集体名额20个。
(二)评选办法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本通知下达的表彰名额和要求,组织市属学校的推荐工作,在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省管学校的申报材料,有主管部门的院校,须由主管部门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管的无主管部门的院校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符合先进集体评选条件的学校,经主管市人社局或其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省厅将对所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对综合审查通过的申报材料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审核确定名单在省厅门户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厅下达表彰决定。
各市、各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公平评选、严格评审、认真把关。推荐的优秀个人要具有先进性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不能搞照顾推荐,要注重推荐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五、奖励办法
教师节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召开表彰会议,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证书。
六、申报材料及时限
为使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推荐单位务于6月30日前将优秀个人、先进集体的有关材料报送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526室。申报表一式三份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同时电子版存为WORD文档以U盘上报。填写表格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文字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
联 系 人:韩原生,乔文清
联系电话: 0351-7676046
联 系 人:杨建荣
联系电话: 0351-3520560
附件:附件(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1、全省技工教育优秀个人、先进集体表彰名额分配
2、全省技工教育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3、全省技工教育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申报表
4、全省技工教育先进集体申报表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山西人社局 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技工教育优秀个人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