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北京市管公积金关于印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05年住房公积金
各单位: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0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0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五年三月七日
附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
200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4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北京市“两会”精神,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条例》和《通知》)和全国住房公积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按照管委会的决策,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超额完成全年计划指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成效。
一、2004年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北京铁路分中心,下同)当年新归集住房公积金160.61亿元,完成全年归集140亿元计划的114.72%,支取82.04亿元,净增78.57亿元,完成全年63亿元净增计划的124.71%,归集余额达到395.41亿元(附表一);当年新发放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以下称个人贷款)59,099笔,金额136.51亿元,支持居民购房373.04万平米,其中发放危旧房改造项目个人贷款1807笔,金额2.76亿元,发放政策性贴息3143笔,金额8.79亿元,完成全年发放90亿元计划的151.68%;收回46.96亿元,净增80.75亿元,完成全年53亿元净增计划的152.36%。个人贷款余额达到305.89亿元(附表二)。按照可用资金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96.7%。个人贷款逾期2514笔,金额0.078亿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0.025%;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321万人,较2003年底净增23万人。
合理运作资金,有效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面对住房公积金存款利差倒挂的现实,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国家规定购买国债14.55亿元。2004年全系统运作资金形成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23亿元,其中北京地方形成的增值收益3.71亿元,提取0.61亿元风险准备金后全部上缴市财政局,纳入政府住房基金,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北京铁路分中心形成的增值收益按照国家规定分别专户存储。有力地支持了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做出了一定贡献。
二、2004年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管委会决定,推动全年工作开展。
2004年管理中心全面贯彻、落实管委会的各项决定,认真组织开展全年的各项工作。按照管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以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作用,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为核心,积极推动管理政策统一、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改善个人贷款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按照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管委会组建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职工权益保障监督调研小组和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监督小组两个专门工作小组,管理中心积极配合工作,年内两个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检查工作,召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座谈会听取职工的建议。管委会两个专门工作小组的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管委会决策、监督水平,加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统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按照国家“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的原则,管理中心遵照《条例》,结合首都实际,实事求是,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衔接与统一。在以下方面取得了进展:一是自2004年起,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均按照国家规定,实现财务管理政策的统一;二是北京地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统一确定为40万元,个人贷款对象、条件等管理政策基本一致;三是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确定为8%,有条件单位可以达到10%,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政策基本一致;四是管理中心及分中心按照规定,建立了职工个人帐户。
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市高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市人事局等部门的支持下,为保证2005年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全面统一,按照管委会的要求,积极开展了行政规章的起草调研工作,为2005年颁布《北京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法》打下了基础。
(三)归集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不断加大归集、执法工作力度。
2004年,远郊区县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工作取得显著进展,顺义区、平谷区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延庆县也有所突破;分中心、管理部对其所辖范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进行审查清理,针对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非正常缴存、办理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等几类单位的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初步掌握了非正常缴存单位的基本情况;6月30日准确计结了2003年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利息,督促单位将结息对帐单发放到缴存职工手中,同时做好了2004年度住房公积金新清册的录入工作;加强了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各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行政执法情况,并予以指导,对职工举报的未按照规定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一律立案查处。截止到目前共受理住房投诉案件364件,涉及职工379人,目前已结案270件,催建催缴住房公积金144.03万元,正在处理的94件,充分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由于关、停、并、转等原因造成的非正常缴存单位和部分没有按规定办理缓缴手续的单位共计2256个,涉及职工总数为57818人,非正常缴存单位金额合计1492.7万元。针对这部分单位我们将作为研究重点于2005年着力解决。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方式实现了由委托建设银行归集向管理中心办理归集的转变,进一步强化了管理主体地位。
(四)落实个人贷款全程代理制,创立异地贷款方式,提高效率,防范资金风险。
1、进一步巩固落实个人贷款全程代理制。
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全程代理制,缩短发放时间,提高个人贷款市场竞争能力。保证个人贷款办理时间一般在10个工作日,并开展了7个工作日完成个人贷款的试点工作。同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控制风险为前提,管理中心与担保中心、评估机构协作,就现行个人贷款担保费,评估费进行研究,完成了个人贷款收费合理化方案,并于20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新的担保服务费和抵押评估费的收费方案。新的个人贷款费用标准,使借款人平均负担的担保服务费降为贷款金额的0.8%,平均降幅达到37%;抵押物评估费平均降幅达到49%。以上政策的推出,进一步推动了个人贷款的发展,使更多职工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权益,个人贷款发放额较去年同期增长95%。管理中心根据央行的调息政策,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了个人贷款平稳有序地进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和北京铁路分中心采用了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并引入信用评级机制,有效地防范了贷款风险,有力地支持了职工购房贷款需求。
政策性贴息业务发展依然迅速,截止到2004年12月底,累计发放政策性贴息6,291笔,贴息贷款金额17.24亿元,贴息额903.34万元,在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确保缴存职工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推出异地贷款方式。
北京铁路分中心为解决铁路沿线职工无法得到个人贷款的问题,在承德市进行异地贷款试点。2004年8月17日与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该中心以合作贷款方式,为承德地区的铁路职工发放个人贷款。到2004年底,已办理异地贷款139笔,金额956万元。
在承德地区推出的委托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贷款,解决了承德地区铁路职工使用个人贷款购房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当地职工的好评,也为北京地区全面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提供了经验。这一政策得到了建设部、铁道部等相关部门的肯定。
3、提高效率,防范资金风险。
加强个人贷款风险管理,充分发挥担保中心、信用中心在控制个人贷款风险方面的作用。通过担保中心的资产管理及其对逾期贷款的垫付和专业管理、专业处置,充分发挥担保中心在控制个人贷款风险方面的作用,有效控制个人贷款风险,保证了资金的安全,维护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信用中心贷前对借款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提高了个人贷款贷前风险防范能力。
(五)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中低收入职工住房问题的突出作用。
1、发挥个人贷款的政策性作用。
支持市政府解决廉租家庭住房问题和标准租私房承租职工住房问题,保持社会稳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面对社会弱势家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其住房困难。截至到2004年12月底。管理中心累计发放廉租住房个人贷款27笔,金额181.60万元,累计发放标准租私房补贴个人贷款8,657笔,金额共计18.81亿元,推动了廉租家庭和标准租私房问题的解决,促进了社会稳定。
2、运用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支持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进展。
为解决中央国家机关新参加工作职工的住房困难,稳定公务员队伍,留住人才,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从历年形成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中支出1亿元在广安门外大街广源小区建设中央国家机关职工单身公寓,供刚参加工作的职工周转,建筑面积22657平方米,建成后可安排单身职工618人,可以有效缓解中央国家机关新录用单身职工的住房困难。
(六)落实《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自觉接受监督。
管理中心直接接受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了有关文件和报表。同时与建设部直接联网,接受实时监督。北京市审计局对管理中心进行了政府审计,对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管理中心按照管委会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审计决定,得到了审计和监察部门的认可。向社会发布2003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和2004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对帐情况的公告,增加管理透明度,落实社会监督。
管委会住房公积金职工权益保障监督调研小组和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监督小组,通过现场检查、座谈等方式,对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改进意见:1、管理中心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2、个人贷款方式应针对不同对象,方式更加灵活多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3、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的全面统一;4、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益,确保资金安全。针对提出的意见,我们将有的放矢进行改进,加强监督,促进规范管理,使职工权益得到更好地保障,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发展。
(七)全力回收项目贷款。
为履行北京对国家做出的2005年年底前全部回收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的承诺,管理中心按照市政府和管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催收力度。截至到12月底,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项目贷款为9笔,金额4.93亿元。较2003年底净减1.92亿元。其中铁路分中心收回项目贷款0.46亿元。
(八)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力度。
1、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管理中心于2003年8月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各项政策调整、服务手段创新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使职工能够及时了解政策,增强政策透明度,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2、利用多种手段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
2004年3月8日正式开通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在该网站上开设了中心简介、政策法规、业务介绍、办事指南、信息咨询、留言板和公积金查询等栏目,大大方便了缴存职工。截至2004年底共有362879人次进行访问,留言板答复问题6557件,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手册、展板等多种手段,使更多的职工能够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势。
3、通过实际工作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效果。
管理中心职工在工作中注重对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的宣传,贷款业务经办人员与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沟通,进驻购房现场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场办公,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工作做到第一线,直接面对购房人,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购房现场及时了解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九)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完善内部制度。
2004年全系统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全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理论和实际操作结合起来,形成切合实际的工作思路和科学方法。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依法行政,通过创新不断满足群众的需要。同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规范行为。
三、2004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04年北京住房资金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和管委会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足:
一是统一政策工作尚需加强。机构调整完成后,2004年管理中心在统一政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财务制度、个人贷款政策、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逐步进行了统一,但仍有一些政策不统一,地方行政规章尚未出台,统一政策工作还需要逐步加强;二是各项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包括数据的统计分析、文件的归并整理等工作;三是服务意识和服务手段需进一步提高。加强对百姓的服务意识,采取多种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及服务质量。目前我们的服务与百姓的需求尚有一定的距离;四是全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WTO保护期即将结束,利率市场化进程逐步加快,如何面对国际先进的金融业务及服务理念,是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巨大挑战。因此,我们应借鉴外省市及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努力提高全员素质,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四、200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2005年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势,规范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切实保证职工的权益,促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2005年各项计划指标。
2005年北京地区计划住房公积金归集人数大幅增加,归集覆盖率达到92%。
2005年住房公积金计划归集165亿元,支取90亿元,净增75亿元,年末余额470亿元;个人贷款发放100亿元,其中含政策性贴息10亿元,回收49亿元,净增51亿元,年末余额357亿元。
预计2005年住房公积金形成增值收益7.1亿元。
2005年计划增加购买国债8亿元。
各项计划指标的具体测算依据详见编报说明。
(三)2005年工作安排。
1、按照管委会要求,认真做好2005年的各项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管委会的各项决定,认真组织开展全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作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个人贷款服务效率,着重抓好各项基础工作。
2、根据《条例》,加快行政规章制定工作,统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
按照国家“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的要求,考虑首都特点,实事求是,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衔接与统一。2005年管理中心要与市法制办紧密配合,在有关部门、各方面的支持下,力争在2005年底前以行政规章方式出台《北京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法》,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化管理水平。通过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规章的契机,对目前管理中心的各项政策进一步进行清理、比较,对不一致的政策、规定进行认真研究,要注意不同人群特殊性,吸收政策中的精华,处理好政策的统一性和个别性的关系。
3、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力度,扩大归集覆盖面。
一是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归集覆盖率达到92%。要确保延庆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密云县政府,研究住房工资制度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衔接的政策和方式。同时重点加强律师、社区管理等行业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工作。二是确保已经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进一步完善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政策。三是推出“一次办理支取手续、多次自动划拨”的支取方式,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四是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执法力度,完善特困职工、提前退休职工的支取政策,加强对职工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缩短案件处理时间,建立完善管理部归集执法考核指标,督促管理部和分中心加强归集执法检查,保障职工的权益,逐步推进归集执法业务标准化工作,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4、提高个人贷款的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1)全面落实个人贷款自由还款方式的工作。
全面推进个人贷款自由还款制度,落实个人贷款中心核算主体工作,增强借款人预期财务安排的自主性,促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发展和个人住房消费的实现。一方面管理中心要积极与各受托银行协调,对发放的个人贷款,由目前受托银行计算还款金额改为直接由管理中心计算借款人还款金额,并通知受托银行扣款方式,使管理中心在个人贷款发放中处于主动地位,能更好地为借款人服务,同时有效保证资金安全;另一方面落实个人贷款在确定最低还款额基础上“自由”还贷方式,借款人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度情况下,可以自由选择每月的还款金额,并可使用电话委托还款方式,调整每月的还款额,简化借款人还款手续,提高个人贷款服务质量和效率,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势更加明显、更加人性化。
(2)防范个人贷款风险,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预警系统。
建立和完善个人贷款预警系统,进一步有效防范资金风险。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个人贷款贷前审核系统,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建设,管理中心要与银行和工商等部门的信用系统联网,实现数据共享,建立“黑名单”制度;另一方面发挥担保中心专业化管理作用加强贷后管理,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系统,实时监控借款人的工作、收入变动等情况,根据不同情况对借款人状况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管理方式,使贷后管理工作目的性更加明确;最后及时、有效防范个人贷款风险。
(3)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政策优势,服务于北京百姓。
积极配合市政府解决危旧房改造区居民和其他弱势家庭住房问题;加快研究完善住房公积金二手房个人贷款的有关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二手房贷款方面的作用,促进北京地区二手房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强化个人贷款专业化分工,达到分工明确、分散风险、提高效率。
5、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电算化水平。
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千家万户,要真正做到提高服务水平、更好的为缴存单位和缴存个人服务,必须依靠高水平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的支撑。经过2004年一年多的开发、试运行,管理中心计算机综合管理软件系统已基本开发完成,2005年管理中心将在综合考虑各方情况的条件下,实现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升级,通过采取数据实时集中联网方式,实现管理部数据共享,使缴存单位和个人可以就近在任一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真正方便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6、加强项目贷款回收力度。
2005年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的清收力度,在有关部门支持下,采取行政和法律等多种手段,力争年底前收回全部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落实北京对国家的承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
7、创新发展,不断开创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新局面。
(1)加快研究个人住房逆抵押贷款政策,并进行试点。
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居民养老储蓄普遍不足。同时,正处于发展阶段的中国却提前步入了老龄化社会,在未来的几十年中,中国社会需要承担沉重的养老压力。经过几年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问题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决。综合考虑以上情况,我们认为在目前阶段,研究并引入住房逆抵押贷款,是一个契机。目前,对住房逆抵押贷款政策的研究工作已经初步完成,并进行试点,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
(2)创新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式,协助培育租赁市场,解决“夹心层”职工住房问题。
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质是提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能力,住房消费方式存在“租”“买”两种形式,利用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长期稳定的特点,积极研究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夹心层”职工(是指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直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商品房又有一定困难的职工)和刚参加工作职工住房问题中的作用,运用资金购建住房,向“夹心层”职工家庭出租,通过租金收入逐年回收贷款本息,解决“夹心层”职工住房问题。2004年已进行了初步探索,2005年将继续加强这项工作,与市建委配合,支持资金5亿元用于购建住房贷款。
8、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现代管理的基础是数字,要真正做到“职责清、情况明、数字准、素质高”。2005年管理中心将加强与北京市统计局的沟通、协调工作。按时从统计局提取全市在岗职工、从业人员、离退休人数及工资总额等基本统计数据,摸清北京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新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各项数据,规范管理中心对内对外的数据统计标准,向统计局的各项统计口径靠拢。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细化管理中心的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图表分析及趋势研究工作,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统计分析制度,要着重加强基础数据的分析,如:全系统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的构成,北京地区未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的基本情况、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类型、借款人的年龄构成、职业构成等,为各项业务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9、完善管理制度,逐步推行业务标准化流程。
建立风险准备金的使用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对现有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核算、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业务环节做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进一步完善管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核算等业务的标准化流程,通过业务标准化,建立完善岗位职责分工和内部稽核体系,形成标准化的管理规范,提高住房公积金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10、加强学习,提高全员素质,强化服务意识。
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认真领会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切实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搞好作风建设。着重抓好五个方面“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勤俭节约、坚持勤政廉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继续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加强系统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积极组织与业务相关的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活动,为员工创造学习条件,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队伍,提高各级工作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要在学习中不断强化首都意识和服务意识,加深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服务的理解,培养在日常工作中自愿、自觉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
2005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北京铁路局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决策下,在中心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做好2005年的各项工作。
附件:1、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历年数据统计表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历年数据统计表
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编制说明
附件1:
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历年数据统计表
2004年12月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已建人数
-
-
-
-
-
-
192.84
222.40
231.62
232.47
234.42
298.88
320.96
北京市
192.84
222.40
231.62
232.47
234.42
234.00
253.57
中直
2.77
2.84
中央国家机关
53.25
56.12
北京铁路
8.86
8.43
汇交人数
-
-
-
-
-
-
165.00
187.90
192.91
194.45
198.79
237.02
238.59
北京市
165.00
187.90
192.91
194.45
198.79
172.77
182.00
中直
2.32
2.41
中央国家机关
53.06
45.76
北京铁路
8.87
8.42
本年归集
0.30
0.50
1.00
5.88
11.53
21.00
44.79
54.25
66.17
84.10
103.88
128.14
160.61
北京市
0.30
0.50
1.00
5.88
11.53
20.23
28.43
38.12
47.34
60.19
72.98
87.74
111.53
中直
0.82
0.53
0.66
0.88
1.13
1.42
1.69
中央国家机关
13.73
13.63
16.59
20.99
27.34
36.42
44.46
北京铁路
0.77
1.81
1.97
1.58
2.04
2.43
2.56
2.93
累计归集
0.30
0.80
1.80
7.68
19.21
40.21
85.00
139.25
205.42
289.52
393.40
521.14
681.76
北京市
0.30
0.80
1.80
7.68
19.21
39.44
67.87
105.99
153.33
213.52
286.50
374.24
485.78
中直
0.82
1.35
2.01
2.89
4.02
5.28
6.97
中央国家机关
13.73
27.36
43.95
64.94
92.28
128.70
173.16
北京铁路
0.77
2.58
4.55
6.13
8.17
10.60
12.92
15.85
本年支取
-
-
-
0.38
1.46
2.68
7.22
14.35
32.38
40.37
46.60
59.27
82.04
北京市
-
-
-
0.38
1.46
2.59
5.49
9.10
18.93
28.18
33.80
40.51
58.27
中直
0.15
0.09
0.31
0.50
0.41
0.72
0.72
中央国家机关
1.13
4.74
12.64
11.21
11.90
17.00
22.07
北京铁路
0.09
0.45
0.42
0.50
0.48
0.49
1.04
0.98
累计支取
-
-
-
0.38
1.84
4.52
11.74
26.09
58.47
98.84
145.44
204.31
286.35
北京市
-
-
-
0.38
1.84
4.43
9.92
19.02
37.95
66.13
99.93
140.44
198.71
中央国家机关
0.15
0.24
0.55
1.05
1.46
2.02
2.74
北京铁路
1.13
5.87
18.51
29.72
41.62
58.62
80.69
铁路
0.09
0.54
0.96
1.46
1.94
2.43
3.23
4.21
余 额
0.30
0.80
1.80
7.30
17.37
35.97
73.82
114.00
148.07
190.68
247.09
316.84
395.41
北京市
0.30
0.80
1.80
7.30
17.37
35.01
57.95
86.97
115.38
147.39
186.58
233.81
287.07
中直
0.67
1.11
1.46
1.84
2.56
3.26
4.23
中央国家机关
12.60
21.49
25.44
35.22
50.66
70.08
92.47
北京铁路
0.96
2.60
4.43
5.79
6.23
7.29
9.69
11.64
附件2: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历年数据统计表
2004年12月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含政策性贴息)
本年发放笔数
20
47
148
1,157
7,710
8,077
20,657
39,520
29,595
35,258
59,099
北京市
20
47
148
1,157
7,710
8,077
20,657
39,520
29,517
25,726
47,984
中直
765
445
中央国家机关
6,846
10,088
北京铁路
78
1,921
582
累计发放笔数
20
67
215
1,372
9,082
17,159
37,816
77,336
106,931
171,219
233,466
北京市
20
67
215
1,372
9,082
17,159
37,816
77,336
106,853
132,579
183,711
中直
1,320
1,765
中央国家机关
35,137
45,225
北京铁路
78
2,183
2,765
本年发放金额
410
138
1,597
17,149
63,183
118,640
498,132
941,686
706,138
700,364
1,365,084.20
北京市
410
138
1,597
17,149
63,122
115,211
390,517
746,368
556,681
521,109
1,102,900.00
中直
92
1,593
4,186
2,515
8,887
7,751.60
中央国家机关
61
3,337
106,022
191,132
146,197
152,221
247,628.00
北京铁路
745
18,147
6,804.60
累计发放金额
410
548
2,145
19,294
82,477
201,117
699,249
1,640,935
2,347,073
3,047,926
4,497,463.17
北京市
410
548
2,145
19,294
82,416
197,627
588,144
1,334,512
1,891,193
2,412,302
3,599,653.30
中直
92
1,685
5,871
8,386
17,271
25,022.97
中央国家机关
61
3,398
109,420
300,552
446,749
598,970
846,598.30
北京铁路
-
745
19,383
26,188.60
本年收回金额
10
31
304
694
7,735
23,583.4
45,648
125,405
254,068
338,605
469,618.05
北京市
10
31
304
694
7,735
23,421
38,934
97,563
202,754
262,335
349,794.47
中直
0.4
47
374
1,105
1,519
3,104.44
中央国家机关
162
6,667
27,468
50,208
73,264
113,201.98
北京铁路
1
1,487
3,517.16
累计收回金额
10
41
345
1,039
8,774
32,356.4
78,004.4
203,409.4
457,477.3
796,573.3
1,266,187.44
北京市
10
41
345
1,039
8,774
32,195
71,129
168,692
371,446
633,781
983,573.00
中直
0.4
47.4
421.4
1,526.3
3,045.3
6,148.07
中央国家机关
161
6,828
34,296
84,504
157,768
270,970.21
北京铁路
-
-
-
-
1
1,979
5,496.16
余 额
400
507
1,800
18,255
73,703
168,759.6
621,243.6
1,437,524.6
1,889,594.6
2,251,355.7
3,058,872.73
北京市
400
507
1,800
18,255
73,642
165,432
517,015
1,165,820
1,519,747
1,778,521
2,443,677.30
中直
91.6
1,637.6
5,449.6
6,859.6
14,227.7
18,874.90
中央国家机关
61
3,236
102,591
266,255
362,244
441,202
575,628.09
北京铁路
-
-
-
-
-
744
17,405
20,692.44
附件3: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5年住房公积金
归集使用计划编制说明
一、200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
(一)归集人数指标
2005年北京地区计划住房公积金归集人数大幅增加,归集覆盖率达到92%。
(二)归集资金指标
2005年住房公积金计划全年归集165亿元,其中:北京地方116亿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1.6亿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45亿元,北京铁路分中心2.4亿元;支取住房公积金90亿元,其中:北京地方63亿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0.8亿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25亿元,北京铁路分中心1.2亿元;净增75亿元,其中:北京地方53亿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0.8亿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20亿元,北京铁路分中心1.2亿元。具体测算如下:
根据200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在人数不变的情况下,2004年7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归集量等于2005年1至6月归集量,2004年7至12月管理中心共归集住房公积金86.06亿元;2005年7至12月住房公积金归集量由于工资基数上调,增幅应较上半年增加8%—10%,保守按8%计算,2005年下半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约为86.06×1.08=92.94亿元,全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约为179亿元,由于2005年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有一大批职工退休,北京铁路分中心也有一部分人员划出,将直接导致200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度的降低,根据谨慎原则设定200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指标为165亿元;2004年1至12月住房公积金支取额占住房公积金归集额50%,考虑随着归集余额的增加,当月支取额占当月归集额的比例也会适当提高,因此2005年住房公积金支取额按照归集额的55%预测,当年支取住房公积金90.75亿元,净增74.25亿元。故2005年计划住房公积金支取90亿元,净增75亿元。
北京地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按照各自7至12月归集数据比例确定数据。
二、2005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计划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5年个人贷款发放计划为100亿元,其中:北京地方71亿元,三家分中心合计29亿元。收回个人贷款49亿元,净增51亿元。
(一)北京地方2004年个人贷款的发放情况分析
2004年北京地方共发放个人贷款(含政策性贴息)47,984笔,金额110.29亿元,完成个人贷款发放计划157.56%,主要原因是:1、中心全面实行个人贷款全程代理制,并调整个人贷款费用,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发放。2、支持市政府解决标准租私房问题,2004年1至12月份,发放标准租私房承租人补贴个人贷款18.81亿元。3、进一步加大个人贷款的宣传力度。中心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宣传手册、展板等多种手段,宣传个人贷款,使更多的职工和开发商了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政策性优势。
(二)2005年北京地方个人贷款发放计划
2005年北京地方计划发放个人贷款71亿元,收回35亿元,净增36亿元。
1、根据资金规模确定2005年北京地方个人贷款发放额。
计划制定原则为:2005年底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在留足20%备付金后,余下80%全部用于发放个人贷款。即2005年底住房公积金余额乘以80%,加2005年个人贷款回收额,为2005年个人贷款的发放额。具体测算如下:
2004年底个人贷款余额为244.37亿元。2005年计划净增住房公积金53亿元,2004年底住房公积金余额为287.07亿元,预计2005年底住房公积金余额为340.07亿元,2005年个人贷款的还款额为35亿元。因此,2005年个人贷款的可发放额=(2004年底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2005年住房公积金净增额)×80%+2005年个人贷款计划还款额-2004年底个人贷款的余额=(287.07+53)×80%+35-244.37=62.69亿元,若适当降低备付金比例,可运用资金规模还会适当增加。2004年政策性贴息8.79亿元,预测2005年将达到10亿元,故预计2005年北京地方个人贷款发放金额为72.69亿元。
2、根据需求确定2005年北京地方个人贷款发放额。
根据2004年1至10月的个人贷款(不含政策性贴息)发放情况,预测2005年个人贷款发放情况。
(1)2004年1至10月的个人贷款发放分类
项目
北京地方
笔数
金额
所占比例
合计
36609
818431.5
100%
经济适用房
12280
255827.4
31.26%
房改房
332
3515.5
0.43%
商品房
13904
360381.7
44.03%
集资合作建房
1130
21060.1
2.57%
危改房
1577
24235.5
2.96%
标准租私房承租人补贴个人贷款
6961
145588
17.79%
其它
425
7823.3
0.96%
2004年北京地方全年个人贷款发放额为101.50(不含政策性贴息,即110.29-8.79=101.50)亿元。
(2)预测2005年北京地方个人贷款发放情况
预测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变,2004年经济适用住房开工300万平方米,2005年不再新批经济适用住房,但以前审批通过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有开工,据建委开发办预测,开工面积与今年基本持平,因此2005年经济适用住房个人贷款金额不变。
预计2004年底标准租私房工作将完成,标准租承租人补贴个人贷款将基本完成,不再发放贷款,预计个人贷款将减少18.06(即101.50*17.79%=18.06)亿元。
商品房项目贷款预计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贷款需求有可能适当下降,按15%计算,明年商品房个人贷款较今年减少6.70(即101.50*44.03%*15%=6.70)亿元。
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危改房及其他个人贷款所占比例不大,预计明年变化也不会太大。
综合上述原因,预计2005年北京地方个人贷款的需求额为85.53(即110.29-18.06-6.70=85.53)亿元。
3、通过测算可知,根据资金规模和实际需求确定的个人贷款规模相差12.84(即85.53-72.69=12.84)亿元,故制定71亿元的个人贷款计划基本符合资金运作实际情况。
(三)2005年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北京铁路分中心个人贷款发放计划
三家分中心2005年计划发放个人贷款29亿元,收回14亿元,净增15亿元。
1、根据资金规模确定2005年个人贷款发放额。
2005年个人贷款计划制定原则与北京地方一致。
2004年底三家分中心个人贷款余额为61.52亿元。2005年净增住房公积金22亿元,2004年底住房公积金余额为108.34亿元,预计2005年底住房公积金余额为130.34亿元,2005年个人贷款的还款额为14亿元。
2005年三家分中心个人贷款发放额=(2004年底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2005年住房公积金净增额)×80%+2005年个人贷款计划还款额-2004年底个人贷款的余额=(108.34+22)×80%+14-61.52=56.75亿元,因此,2005年个人贷款的发放额应为56.75亿元。
2、根据需求确定2005年个人贷款发放额。
考虑中央在京单位及职工的实际购房需求,2004年三家分中心个人贷款实际发放规模约为26亿元。若无大的情况变化,预计三家分中心2005年个人贷款发放规模在25-30亿元之间。
3、综合考虑三家分中心资金规模和个人贷款实际需求情况,制定29亿元的个人贷款计划基本符合三家分中心资金运作实际情况。
(四)综合上述情况,建议2005年个人贷款发放计划为100亿元,其中:北京地方71亿元,三家分中心合计29亿元。预计2005年底住房公积金余额470亿元,个人贷款余额357亿元,剔除备付金因素,个人贷款资金使用率为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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