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山西人社局关于批转省体育局《2013年度全省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安排意见...
关于批转省体育局《2013年度全省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晋人社职字7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省体育局制定的《2013年度全省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安排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7月30日
2013年度全省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安排意见
2013年度全省体育教练员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7号)要求,结合我省体育教练员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2013年度全省体育教练员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审核范围
凡在我省体育教学训练岗位从事教练员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评审(含办理退休手续后仍受聘教练员工作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②截止2013年10月31日已年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
二、审核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要求。申报高、中级教练任职资格审核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履行教练员职责,遵守教练员守则,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和为体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2、学历要求。申报高、中级教练任职资格审核人员,均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经过学历清查认定核实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非体育专业学历者,须通过体育专业主要课程的进修,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
3、业务理论要求。晋升高级教练须系统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项目训练教学或选材和基础训练教学有较深的研究。晋升一级教练须系统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结合训练教学或选拔培养后备人才的实践进行一定的科学研究。
4、任现职年限。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务之年算起,实算至2013年底。晋升高级教练任现职前已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任现职年限须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至今不满5年),要求任现职年限须满7年。晋升一级教练任现职前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要求任现职年限须满4年,任现职期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要求任现职年限须满6年。(即:要求任现职满4年,为2009年底前聘任,要求任现职满5年,为2008年底前聘任,要求任现职满6年,为2007年底前聘任,要求任现职满7年,为2006年底前聘任)。破任现职晋升者,只准比相应规定任职时间最多提前2年。
成绩特别优秀者晋升一级教练,可不受上述任职时间限制。成绩特别优秀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优秀运动队的教练员,在优秀运动队任运动员训练八年以上,曾获得全国冠军或集体项目全国前三名(主力队员)以上运动成绩的优秀运动员,并符合规定的业绩条件者;
(2)优秀运动队的主教练,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获得5人次全国三大赛(全运会、锦标赛、冠军赛) 录取名次,集体项目5次获全国最高比赛较好水平。
5、外语条件。申报高、中级教练任职资格审核人员,须具有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取得的相应合格成绩通知书(合格证书)。即:高级教练为B级;一级教练为C级;或2012、2013年度取得的省职称外语补充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人社职字〔2010〕43号文件规定免试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6、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高级教练任职资格审核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四个模块合格证书,申报一级教练任职资格审核人员,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原省人事厅晋人职字118号文件规定免试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7、考核要求。申报高、中级教练任职资格审核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正常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须在合格以上,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次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具体量化条件
1、论文要求。晋升高级教练者,须在担任一级教练期间,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晋升一级教练者,须在担任初级教练期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2、业绩要求
申报高级教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优秀运动队教练员晋升高级教练,必须满足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培训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达到世界水平(即世界三大赛前八名)或亚洲(前三名)、全国优秀水平(即冠军)。副教练业绩加倍。
(2)各类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晋升高级教练,必须满足所培养的运动员按训练大纲要求80%达及格标准,其中20%良好;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九名以上运动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培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根据不同训练层次和项目特点,输送后七年内达到全国优秀水平(冠军);② 培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有三人获健将称号;③培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有两名选入国家队或代表国家参加亚运会、世界三大赛。副教练业绩加倍。
申报一级教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优秀运动队教练员晋升一级教练,必须满足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录取名次;集体项目取得全国最高水平比赛较好名次(即全国联赛乙级队或最高比赛的中等水平)。副教练业绩加倍。
(2)各类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晋升一级教练,必须满足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二名以上(含二名)或越级输送一名运动员,所培训的运动员60%达训练大纲及格标准,并在全国青少年或全省最高水平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即全国比赛录取名次全省比赛前三名)。副教练业绩加倍。
三、破格审核
(一)破格审核范围
对不满高级教练规定相应任现职年限,或不达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者,若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者,可根据相应的条件破格申报审核,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规定的正常晋升相应任现职年限最多提前2年;破学历晋升者,须具有本专业中专学历,且专业工龄满25年。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
(二)破格审核条件
晋升高级教练人员符合正常晋升条件中除学历或任职年限外的其他基本条件。业绩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在优秀运动队任主教练期间,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获得五人次全国三大赛(全运会、锦标赛、冠军赛)冠军,集体项目获全国比赛前12名三次。副教练成绩加倍。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75号)要求,认真落实责任,严格申报评审程序,严肃申报评审工作纪律,净化评审风气,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对工作中不执行有关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单位、部门责任,进行严肃处理。申报人员须如实填报和整理申报评审材料,若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
(二)推荐、申报、评审程序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晋人职通字〔2001〕45号)、《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晋人职字2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晋人社职字43号)以及《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对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家明确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评价的系列(专业)除外),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各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填报《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申请表》(附件1)和《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附件3),经本单位领导审查后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档报送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申报的《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进行审核,并将本部门所有事业单位情况汇总后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报所在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部门进行核准,省直所属单位由省直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进行核准。(上述三种表格各一式三份)
(四)论文要求。为杜绝个别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质量低劣、无学术、技术交流价值的文章,在评审条件的篇数内,下列文章只计算一篇:(1)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2)同一年内发表在各种学术刊物或增刊上的文章;(3)申报当年发表的本专业非课题研究文章(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文章);(4)同篇文章多次发表和多次转载、引用,一律以最高刊物一次性对待。提交的学术论文,应提供学术刊物在互联网国内主流数据网站下载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印章的检索页。
(五)报送审核材料的内容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推荐函或《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
2、《体育教练员职务申报表》高级一式五份、中级一式四份。
3、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输送证明、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4、各市体育局需出具所属体校教练员向上一级输送的队员在本市中的县市体校训练期间是否担任主教练及所带队员时间。
5、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6、近四或五年内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
7、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如所报专业国家近五年内未举办过培训班项目的教练员,按照体人字〔1996〕150号文件执行。
8、报送材料时应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审核后原件退回。
9、高、中级教练任职资格审核一览表,一式二份(此表可复制),加盖所在市体育局或省体育局公章。
(六)报送审核时间和地点
报送材料时间:2013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
报送地点:省体育局人事处 电话:0351-7686214
(七)本《安排意见》中未及事宜按照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其它有关信息,请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x.hrss.gov.cn进行查询。
附件:附件(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1、《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申请表》
2、《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汇总表》
3、《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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