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微课堂之《溪发说税》第75期:商品销售收入该怎么算?(上)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8-10 17:54 编辑8月1日-17日,申报缴纳本月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房产出租)、企业所得税(按月预缴)、个人所得税月报、核定征收印花税、资源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土地增值税、工会经费。
8月4日-25日,申报缴纳社保费。
8月1日-8月31日, 申报缴纳2019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月1日-12月31日,申报缴纳2020年度车船税。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翔安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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