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8 18:58:54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由工会移交给民政部门管理的国营企业退休工人病故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由工会移交给民政部门管理的国营企业退休工人病故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
浙劳人险(87)286号
(1987)财工590号
浙民安(87)183号
各市、地、县劳动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财税局,省级有关单位:
近来,有的单位来函询问,自一九八六年六月十日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下达后,由工会移交给民政部门代管的国营企业退休工人病故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谁负责支付。经研究,通知如下:
原由工会移交给民政部门代管的国营企业退休工人病故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文到之月起,可按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浙劳人险(85)120号、(85)财企407号文件和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浙劳人险(85)113号、(86)财工224号、省总工字[1986]25号文件规定办理。其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在由民政部门代管期间,由民政部门负责支付,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在预算中统筹安排。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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