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浙江人社局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计算外业测绘人员退休费基数问题的复函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计算
外业测绘人员退休费基数问题的复函
浙人函〔1994〕82号
省测绘局:
你局《关于外业测绘大队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以后退休人员计发退休费基数问题的请示》(浙测发〔1994〕69号)收悉。按照人事部、国家测绘局人薪发〔1994〕14号文件精神,根据我省测绘外业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答复如下:
你局外业测绘大队的职工,1993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其岗位津贴部分按占工资构成的40%计算,作为计发退休费的基数。其他有关待遇按我厅浙人退〔1994〕85号文件执行。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