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8 18: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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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浙劳社险11号

各市、地、县(区)劳动局(人事劳动局),温州市、萧山市社保局,余杭市社保委,各行业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浙委39号)提出的“加快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进程,争取在2000年基本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逐步实现退休人员的社区管理”的要求和劳动保障部对我省提出的今年要完成85%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会化发放的工作目标,我厅制定了《2000年各市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目标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的重要手段,是企业退休人员过渡到社区管理的重要条件,也是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的重大举措。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作为今年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之一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的工作队伍,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下达分县市、分行业的指标和进度,并加强督查指导,认真组织实施。破产关闭企业的退休人员以及所有企业离休人员要首先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新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从参加之日起就要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各市、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方案要报我厅备案。
二、建立健全养老金由社会服务机构发放的新机制。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充分利用银行等社会服务机构网点分布广泛、服务设施完善的优势,委托其发放养老金,改变由企业代发养老金的传统做法。对于居住地偏远和有特殊困难不能前往社会服务机构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直接向他们寄达养老金。在企业内设立派出机构或由企业退管组织代发养老金的做法,不能减轻企业负担,也不利于实现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相分离,应尽快调整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社会服务机构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落实省劳动厅、省工商银行关于代发养老金的通知精神(浙劳险194号),主动与银行系统协调配合,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各自的业务流程,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和联系网络,落实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企业和离退休人员免收手续费的有关规定,并努力创造条件,为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提供优质服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要积极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有关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方面的咨询、查询服务。
三、建立和完善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数据库。
建立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数据库是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重要基础,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配置必要的设备,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数据库。并加强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准确地为社会服务机构和离退休人员提供服务。
四、实行全额征缴养老保险费,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周转金制度。
全额征缴养老保险费是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重要前提,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行养老保险费全额征缴,努力提高基金收缴率,增加基金的支付能力。要加强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要进一步落实养老保险周转金制度,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帐户”中基本养老保险支付费用(养老保险周转金)不足2个月的,要督促财政部门按照浙财社45号文件规定,及时将2个月基本养老保险支付费用(养老保险周转金)划拨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当地历年积累基金不足2个月支付费用的,要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
五、认真组织检查评估。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方案确定的所属各县市、行业的工作指标和进度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劳动保障部门将于今年第四季度组织各市地进行交叉检查评估,以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工作质量。检查评估的重点是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人数和委托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养老金的运行情况,以及实行全额征缴、加强基金管理、开展优质服务和严格办理退休审批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六、加强指导和管理。
省劳动保障部门将采取与部分市地建立直接联系的办法,及时了解各地的工作情况,加强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工作。各市地劳动保障部门也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要建立不同形式的、有效的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制度,严防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要建立举报制度,对克扣、挪用和冒领养老金的有关人员,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要配合开展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搞好政策宣传,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争取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要把开展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与创建“三优一满意”文明窗口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推进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顺利开展。
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涉及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抓住当前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利时机,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养老保险工作的新局面。

二〇〇〇年五月十六日




2000年各市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目标计划

市地名称
社会化发放率%
杭州
90
宁波
100
温州
85
嘉兴
100
湖州
85
绍兴
90
金华
85
衢州
85
丽水
85
台州
100
舟山
85
省基金中心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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