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8 17:38:04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浙江人社局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生育保险费率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生育保险费率问题的批复

浙劳社厅字94号
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的请示》(浙社险工伤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参加你中心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的生育保险费缴费费率,从2005年1月1日起,统一确定为0.5%。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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