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浙江人社局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质保金是否属于保证金类费用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质保金
是否属于保证金类费用问题的批复
浙劳社厅字〔2004〕84号
德清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质保金”是否属于保证金类费用问题的请示》(德劳社〔2004〕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质保金,属于违法收取抵押金和保证金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二○○四年四月一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