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讲解】完善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10 17:28 编辑问:企业跨区域经营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来源: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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