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7 12:25: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流字[1996]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玉米淀粉征收增值税的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玉米淀粉征收增值税的问题
新国税流字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玉米淀粉征收增值税的问题
新国税流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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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因玉米淀粉是以玉米为原料进行加工的产品,不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应按17%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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