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湖北人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荆人社规〔2017〕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荆政法办函〔2017〕3号)要求,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迅速组织,全面完成1995年至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61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研究决定:继续有效81件,废止111件,失效58件,拟修改11件。
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其适用范围内继续有效施行,有效期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
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将在1年内修改完毕后予以重新公布,修改期限内的文件暂时有效,但具体条款与上位法不相一致的,按上位法有关规定执行。
决定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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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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