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7 00:00:51

石河子税务局“访惠聚”工作队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8-7 09:2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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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

编辑设计:乌鲁木齐高新区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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