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发布《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发布《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发布《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18-12-6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精神,统一规范全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州税收执法工作实际,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制定了《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昌吉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附件:
[*]昌吉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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