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政函[2012]16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减免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减免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宁政函16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减免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子公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宁政函160号
全文有效
2012年8月10日
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宁水投司发7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对宁夏太阳山水务公司2009年至2013年、宁夏新海水务公司2010年至2013年、宁夏六盘山水务公司2012年至2013年、宁夏水投中宁水务公司2012年至2013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予以免征,请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减免手续,进一步加快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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