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6 13:32:42

甘肃省财政厅 甘财农税字[1988]6号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对武威地区《申请减免耕地占用税报告》的批复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对武威地区《申请减免耕地占用税报告》的批复
甘财农税字6号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对武威地区《申请减免耕地占用税报告》的批复
甘财农税字6号
全文有效
武威地区财政处:
你处财农字299号关于《申请减免耕地占用税的报告》收悉。按我厅甘财农字第231号文件的规定精神,对因受洪水灾害,造成部分农民房屋冲毁,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农民重建住宅,所占用的耕地可予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他部门重建房屋和农村有关设施所占耕地均不予免税。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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