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6 13:24:13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地税征[1996]20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及说明的通知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及说明的通知
甘地税征20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及说明的通知
甘地税征20号
全文有效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税校: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及说明经全省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要按照省局关于深化征管放革的方案及说明,尽快制定完善本地区的改革方案,报省局审批后执行,以推动本地区征管改革向纵深发展。
   附件: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为依据,以各地征管改革实践为基础,借鉴省内外税收征管改革的成功经验,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符合我省实际的、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切实改善服务,促进依法纳税,改进技术手段,加强税收监控,防止税收流失,确保我省地方税收各项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基本原则
   1、依法治税的原则。依法治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深化征管改革,要充分体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在征管机构的设置以及制定有关征收管理的措施、办法上都必须符合国家税收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
   2、规范统一的原则。我省地税系统征管改革的模式、征管组织形式、征管业务流程以至各种表格、文书格式等。均必须按照省局统一规范的标准执行,以便为征管的规范化和计算机的全面应用打下基础。
   3、整体协调的原则。为确保征管改革切实有效,我省地税征管改革要在总体规划、措施配套的前提下,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先试点、后推广,先城市、后城镇、再农村、牧区,防止一哄而上和形式主义。
   4、实用易行的原则。要从我省省情出发,重视借鉴省内外税收征管的先进经验,坚持取长补短;防止生搬硬套,要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促使改革工作既有利于税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又要便利履行纳税义务。
   5、监督制约的原则。要通过改革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专业化程度,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运行机制和管理服务方式上,巩固和完善"外反偷逃、内防不廉"的制约机制,切实增强征管的监控能力。
二、征管改革的目标。
征管改革的核心任务是: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到本世纪末,先在全省的城市、县城及纳税人相对集中的乡、建制镇实施;并以此为基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程,逐步向农村、牧区推进,力争在2000年基本完成这项改革,2010年全面完成。
主要目标为: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建立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建立计算机为依托的税收监控体系;建立人机结合的稽查体系;建立以征管功能为主设置机构和划分职责的组织体系。
三、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税收征管的改革,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基础,通过税务机关和中介组织的双层服务,使得所有纳税人都能够实现自行申报;通过计算机对纳税申报的集约化处理、分析,找出未申报或中止申报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同时将异常申报加以筛选,监控纳税人按期申报;再通过稽查,纠正并处罚不真实的纳税申报,引导纳税人如实审报纳税。从而,使得税收征收管理沿着良性循环的轨道运行。
   (一)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这是现代税收征管的基础,也是提供服务、实施征管监控和税务稽查的前提。其核心含义,是分清征纳双方的权力(权利)、义务和责任、从我省目前的征管现状出发,采取以下三种申报程序:
   (1)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纳税情况良好的企业实行纳税人自核自缴税款的办法。即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和缴款书,直接向银行(国库经收处)缴纳税款,然后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并附盖有银行收讫税款印戳的缴款书报查联,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其它各类企业和个体业户实行在规定的申报纳税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带应付税款等额支票或现金、信用卡、向税务机关申报,税款由税务机关向银行缴纳。也可由纳税人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缴款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3)在计算机办税服务厅开设银行办税窗口(柜台)的地区,要试行纳税人预储税款纳税方式,即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开设"税款预储帐户",按期提前储入当期应纳税款,并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通知指定银行划款入库。
依照税法规定分期预缴、按期一并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归集分期预缴的缴款凭证,于法定申报期内,按上述三税申报程序办理纳税申报,结清税款。
在申报方式上,我省各地一般采取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的直接申报方式。在计算机应用基础较好的地区、可以试行电子申报的方式,即纳税人通过计算机网络将纳税申报表列信息及有关资料传输给税务机关。
并逐步推行IC卡报税制度。
鉴于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纳税申报的制度,同时又配合以现代化征管手段支持,纳税申报的受理地点要相对集中,提高层次综合服务。纳税申报受理点,城市一般应当以区局、分局为单位设立;中小城市有条 件的也可一个城市统一设一至两个;县城原则上只设一个;农村根据不同情况,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并逐步相对集中。
   (二)建立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能力,离不开良好的税务服务。纳税人既是税务机关的管理对象,又是税务机关的服务对象。为纳税人服务是税务机关征管工作的重要职责,享受税务机关提供的服务是纳税人的权利。
   1、建立税法公告制度。除了国家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外,省地方税务局以《甘肃税务报》作为税法公告的主要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种税务行政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地、州、市以下税务部门和基层征收机关应建立税法公告栏、咨询栏。
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国家及省上制定的各种政策及规定,并经常向纳税人介绍税款计算、申报表填写等纳税实务知识、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法信息。
   2、建立办税服务厅(室)。为方便纳税人纳税,在城市和县城以及其他交通便利、纳税人较为集中的地方。一般要以县(区)局(分局)为单位建立办税服务厅,在农村有条 件的地方,可以经济区划设置中心税务所或征收分局,设置专门的办税服务场所,有条 件的,建立计算机为手段的办税服务厅,没有条 件的,要建立手工操作的办税服务厅(室),并逐步向计算机管理过渡,以集中,公开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税后的全方位服务。为了方便纳税人申报税,大厅要设置受理纳税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发售发票、提供税务咨询,行政复议与申诉受理,以及办理其他税务事宜等一系列服务窗口、柜台,满足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各种需求;除了常备各种纳税指南宣传手册,税务机关要配备不同业务层次的咨询人员,分门分类为纳税人释疑解难,并适时开发税务咨询专家系统,以支持咨询服务;在有条 件的地方,要建立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为基础的诸如电子信箱、触摸查询显示屏等纳税人自我查询服务系统。
   3、积极、稳妥地地发展税务代理服务。纳税人出于自身的需要,可以依照税收法规。委托社会中介服务进行税务代理。税务代理服务的重点应当是广大中小企业和个人。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应当是建立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的纳税人与税务代理人之间的民事关系。税务机关对于税务代理关系的建立,只能提倡和鼓励,不能以行政方式干预,更不能强制代理。鉴于目前我省税务代理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为保证其健康有序地发展,有必要实行税务部门和税务代理行业组织的双重督导与管理,在初期以税务机关行政管理为主,逐步向税务代理行业管理过渡。
   (三)建立以计算机为依托的税收管理监控体系纳税人自我申报制度的实行和税务专业服务的集中化,城镇税务专管员的管产方式将逐步被取代,因而对纳税人的监控要求较之以往大大提高,大量的纳税信息需要集中进行处理,必须依托计算机实施监控和管理。
   1、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这是依托计算机监控管理的前提,是归集、处理。
交换、查询税务的先决条 件。对地税系统管理的企业类纳税人,一律使用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技术代码作为其识别号、个体工商户以业主的身份证号为识别号,对不须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如负责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单位)以其代扣代缴证书号的编码为识别号、凡是纳税人涉税的各种证件、文书、表格、档案等将逐步统一使用上述代码。
   2、健全、完善高水平的征管监控应用系统。把从税务登记的建立、纳税申报的处理、税款的收缴与核销、中止申报的催报、滞纳款项的催缴、检查对象的筛选,到综合税收信息的统计分析、税收会计核算与监督,以及纳税信息的查询等全面纳入计算机管理,依托计算机对征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监控。以税务登记监控纳税人的申报、未申报、中止申报情况;以应征数核算的税收会计分户帐,监控纳税人应缴、减免、实缴、滞欠、提退情况;以申报和纳税信息的对比,监控纳税人履行义务的动态变化,为税务稽查提供依据;以登记、申报、缴税和违章 与否,监控发票供应。
   3、抓住重点加强监控。在整个监控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常规管理与重点监控的关系,抓住营业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个人所得税等征管重点、难点、热点加以突破。立足于同企业、财政、银行等方面的联网,建立对纳税人监控系统,致力于掌握完整动态纳税资料,强化源泉控制,切实提高自行申报率和申报准确率。
   4、建立三级计算机监控管理网络。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或下世纪初,力争建成省、地、县三级计算机网络,使税收的监控管理的技术手段、信息处理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达到发达国家八十年代末的水平,确保税务机关的监控能力有一个质的飞跃。
   (四)建立人机结合的稽查体系完善的服务和有效的监控,解决的是有无申报能力和是否按期申报的问题,申报能否真实,则取决于稽查和执法的力度和质量,因此,税务稽查是征管改革的一项关键性工作。
   1、设立税务稽查机构,充实稽查力量。建立健全税务稽查机构是做好税务稽查工作的组织保证,各地税部门尤其是改革试点单位,随着改革的深化,稽查人员数量占到县以下税务机关(包括县局机关和各直属征收单位)总人数的40%左右。
   2、建立科学严密的稽查工作规程和人机结合的分类稽查制度,一是对税务稽查对象分析选择标准、税务稽查操作程序、税务稽查执行办法等进行统一规范,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合理组织稽查力量,除实施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外,对本辖区纳税户的日常稽查面不得低于40%。三是规范稽查规程,对选案、制定计划、实施稽查、案件审理、执行稽查结果进行科学安排和合理分工,提高稽查质量和力度。
   (五)建立以征管功能为主设置机构和划分职责的组织体系机构设置的合理、职能划分的科学以及人力分配的适当,是征收改革顺利运行的组织保证,也是征管组织代化的标志。
   1、机构设置征管机构设置要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以承担税收征管工作的全部任务和税收收入计划执行的税务机关为基层征管单位如主要是指直接面对纳税人的税务局或税务分局、征管机构要根据管辖纳税人的多少、管辖区域的大小、征管力量的强弱、计算机应用程度的高低;按照职能划分在此层级设置。可以内设(局内设科股),也可以外设(局下设分局或所),但不得超过上级或有关部门核定的机构数量;税务所,应当按经济区划设置。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和发展,新的征管模式的逐步建立,省、地(州、市)
两级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应适应县以下基层单位的改革作相应的调整、以利于落实为征管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原则。县以下税务机构的设置,除农村、牧区外,可根据改革的进程、征管手段的先进程度适时取消专管员管户制度,并逐步取消税务所。
   2、职能划分征管机构的职能划分为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制四个系列,分工执掌如下:――管理服务系列,负责: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咨询、受理各项税务申请、应纳税额核定、外部信息采集等;――征收监控系列,负责: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及各项违章 处罚款项的收纳;逾期未申报的催报、滞纳税款和逾期未缴款项的催缴、逾期不执行税务处理决定的强制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以及票证管理;――税务稽查系列,负责:制定稽查计划、逃案、稽查、案件审理、处罚结果执行及案件结果分析;――政策法制系列,负责:税法宣传、执法监督检查、税收政策问题调研反馈、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的应诉。
四、配套措施
   (一)严格确立科学、规范的征管工作规程实施征管改革的一项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严密、科学、规范的税收操作规程和程序,省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征管规程的基础上,补充完善我省地税系统征管工作规程,这个规程从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减免税、稽查、行政复议、违章 处理等诸方面确立了严格的程序,各地必须按此规程要求,重新确定或进一步完善本地区基层征收单位的征管操作运行,程序,并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征管规程的顺利运行,同时对于已实行计算机办税服务厅的地区,必须按照规程的要求,调整完善软件系统和业务流程,使计算机的运用符合征管规程的要求。
   (二)计算机系统建设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计算机系统的建设应分别轻重缓急,进行整体布局、统筹安排,以确保科学高效。就区域而言,先城市,后农村,重点放在经济比较发达、税收收入较多的地方,进而推广到全省各县;就管理而言,在确保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税收会计改革的需要之外,在个人所得税控管方面应有所突破,计算机大厅及工作主机系统应设置在市、区、县一级税务机关;在软件开发上,必须坚持"集中统一原则".目前我省已投入运行的软件有三套,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一省一套征管软件"的原则,省局将确定其中的一套统一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对于某些单项应用软件,由省局与试点地市共同研制开发,各地不准购买外省市地税应用征管软件,也不得再重新开发软件,以避免低效和浪费。
   (三)抓好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培训应当根据税务人员的分工,分类实施,并在一定期间轮换进行,以提高整体素质。培训的重点要放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纳税人服务技能的培训,包括服务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二是稽查技能的培训,包括财务会计知识和稽查的方法、手段、程序等;三是计算机应用的培训,包括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和各种应用软件的操作等。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关于稽查人员的培训,省局主要负责地区及县区稽查、征管部门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通过培训形成地、县培训的师资力量,其他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地、县各自完成。计算机应用的培训,省局负责计算机系统软件维护及应用研究人员的培训。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地、县税务部门和提供税收征管应用软件的技术服务单位共同完成。与此同时,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在机构设置理顺和职能划分明确的前提下,以职定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并以此为基础,按照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确定量化的考核指标,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定期考核,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四)切实加强部门合作,巩固发展协税护税。在征管改革的过程中,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一如既往地加强同工商、银行、海关、财政、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更加密切地配合司法机关查处税收违法犯罪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加快办案速度,加大打击力度,净化税收环境,维护税收秩序;要进一步巩固、完善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合作的组织形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建立税务警察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促进税收司法保卫体系尽早建立。此外,要不断巩固和扩大经过长期努力建立起来的协税护税网络,坚持专业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发展与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基层政权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协作关系,建立起正常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性的奖励制度。逐步推行企业办税人员工作制度,以开创协税护税的新局面。
   (五)加大对征管改革的投入。征管改革是一项以现代化手段支持的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作保证。但是,目前我省的财力还很有限,因而要求全省必须正视这一现实,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节省开支,精心筹划。集中资金,投入改革;同时,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金融企业的支持,通过多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对不同渠道筹集到的资金,要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有效使用,加速改革。
五、实施步骤这次征管改革是实现我国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关键一步,力求规范、统一、协调、实用。鉴于我省地域辽阔,情况复杂,现提出我省地税征管改革分类、分步实施的意见为:
   (一)城市的市区、县城和经济发达的乡镇,1996年底之前要完成综合改革试点工作;1997年开始推行,当年年底之前要完成以下五项任务:一是固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要全面实行自行申报;二是要因地制宜地合理设置计算机应用和手工操作的办税服务厅,实现集中征收――市区一般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分区设置,小城市和县城以一城一个厅为宜;三是要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和集中征收的基础上,实现专管员由管户向管事的职能转换,调整力量,充实稽查,一线稽查人员的比例达到40%;四是要按新模式的要求,以征管功能为主调整基层机构,理顺职能;五是要按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的基本要求,规范征管资料。
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白银市自治区、金昌市区、张掖市要建成高起点、功能齐全的计算机办税服务厅,以及定西县、陇西县、临挑县、玉门市、酒泉市等县市,在1997年建成包括计算机局域网络在内的征管模式的转换,并力争在与银行、工商。大中型企业间的联网有所突破。
在1997年内,兰州市西因区、红古区、安宁区、嘉峪关市、白银市平川区、天水市秦城区、北道区、武威市、平凉市、西峰市、敦煌市、临夏市、合作市、武都县等地要建立计算机办税服务大厅,1998年完成包括计算机局域网络在内的征管模式的转换,到2000年,全省各县(除甘南、临夏、陇南部门县外),要建成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并力争建成广域并与银行、财政、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联网。
   (二)农村地区以及牧业县,要从实际出发,1997年之前主要应立足于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即一要分期分批逐步把辖区内固定纳税户的自行申报纳税面扩大到80%以上。二要本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在纳税人相对集中的乡镇所在地,因陋就简建好办税服务场所,实行集中征收,同时在交通、通信不便的偏远地区和山区设置征收点、代征点或采取巡回方式,实行定期定点征收税款,提供服务;三要本着"效率"的原则,收缩简并现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税务所,改按经济区划设置税务分局或中心税务所,以合理调配人力,强化税务稽查,增强监控力度;四要抓住服务、征收、稽查三个环节,结合本地实际设计适合农村征管的工作流程,规范执法文书,夯实征管基础。2000年之前,农村地区的乡镇及牧业县要开始应用计算机,可先用单机从税款征收、税收会统入手,逐步扩大应用范围,以利为2000年以后分步实现由手工作业向全面应用计算机管理的过渡奠定基础;到2010年,农村地区和牧业县的税收征管要基本实现计算机化。
改革分步推行到位要相应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1、纳税人95%以上实现自行申报纳税;2、基层税务机关按照职务、征管、稽查的税收管理新格局运行正常;3、为纳税人服务、监控管理和稽查选案应用计算机并实现联机运作;4、征管机构设置符合以征管功能为主的要求;5、税务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考核指标可操作并兑现奖惩。
六、组织领导税收征管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配合与协作。因此,省局的征管改革将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局领导挂帅组成由各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征管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征管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审批总体改革规划;批准改革试点方案;批准出台有关改革措施和审批各地、州、市的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协调并监督改革规划的实施;负责改革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的审批等。
   各地、州、市及各县(区)地税局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贯彻执行省局的各项征管改革措施,负责审批本地税收征管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甘肃省地方税务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说明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新财税体制的运行,税收征管必须进行深层次和全方位的改革,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使征管改革工作能够在协调统一的愿则下规范进行,国家税务总局于去年提出了一个深化征管改革的方案,省局在此方案基础上,结合我省地税基层征管改革的实践,下发了《关于甘肃省地税系统征管改革实施意见》,并于今年成功地召开了全省征管改革现场会,推动和促进了全省征管改革工作。今年7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在重庆召开了全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朱镕基副总理专门发来了书面意见,总局几位主要领导和各司负责人全部参加了会议,征管改革已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会上国家税务局重新提出了一个《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该方案对征管改革的时间步骤、目标模式、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即征管改革在本世纪末和下个世纪初将基本完成。由此摆在我省地税部门面前的是一项十分艰巨和紧迫的任务。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加快全省地税征管改革,我们在总局提出的改革方案基础上,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并将有关具体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关于征管规程和文书表格的规范。按照要求,征管改革必须在模式、组织形式、业务流程及各种表格文书上进行规范和统一,模式及组织形式在方案中已有明确规定,在业务流程及表格文书方面,国家税务总局设计制定了一套比较全面详细的规程及资料文本,其规程是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征纳双方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违章 处理、发票管理、行政复议等诸环节所应履行的义务、享有的权利、涉及的程序以及需使用的各种文书资料等。
也就是将《税收征管法》表式化、具体化、直观化和实际操作化。征管业务流程总共分为五个大部分:管理服务;申报征收核算;税务稽查;税收法规、复议;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其每一部分又包含了许多具体内容,涵盖了全部可能发生的业务事项和处理操作程序,同时明确了各环节各程序工作中所应履行的手续和应提供的资料、文书、表格等,并对如何将操作过程进行计算机处理做了详细的说明。
对征管规程中所需要的各种文书资料表格,国家税务总局也做了全面而详尽的汇集,力争使征纳双方涉税资料能够得以全面的规范,表格文书共汇集为13类,分别是:税务登记类、发票管理类、减免税申报类、税款核定及代征类、纳税申报类、税款征收类、税收会计核算类、税票管理类、税收会计报表类、税务稽查类、税源分析类、行政复议类、税收保全与强制类。
对于上述的征管业务流程和文书表格,省局将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后,下发全省执行,各地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制度,以确保征管业务流程能规范运行。同时,配套措施与制度的制定,应以贯彻业务流程为出发点。要简明、实用,不易过于繁杂。
二、关于试点问题,省局将继续抓好兰州市场关区、白银市白银区、定西地区试点单位,工作侧重点在于征管系统软件的修改、完善,征管业务流程及表格文书资料的示范性操作及研究;机构设置人员分配方面的健全和完善,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全省。各地、州、市也必须抓好本地区的试点单位和试点工作,并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全面推进。
三、关于自行纳税申报表制度。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制度,是税收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除方案上确定了纳税申报程序和方式外,各地应当制定严格和比较详细的纳税申报制度,健全完善纳税申报的内容。要根据纳税人不同种类及涉及到的不同税种,规定应提交的不同资料,一般来讲,企业类纳税人按月缴纳营业税、按月或按季预缴税所得税时,除申报表外,应一并报送当月或当季的财务会计报表;同时按月报送个人所得支付状况明细表(对不须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也应报送此表)。
企业所得税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应由企业自己进行税前调整和汇算,并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经审查对申报不实或错误的进行重新调整并予以处罚。
在执行纳税申报制度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在申报时间、内容上未按规定办理的,必须依照《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四、关于税收会计改革的问题:在征管改革推行的同时,要抓紧抓好税收会计改革工作。对实行微机进行征收管理的纳税户,一定要进行计算机税收会计试点,对手工开票的纳税户同样也要实行手工税收会计核算,征管部门和计财部门要相互配合好,及时做好资料的传递工作。对即实行计算机核算又实行手工核算的单位,要做好资料的合并和整理工作,正确确定税收会计核算是属于上解、入库、双重还是混合核算单位。
五、关于申报方式。可供选择的申报方式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直接申报。即由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
第二种:邮寄申报。即纳税人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装入专用信封寄达税务机关。
第三种:电子申报。纳税人通过计算机网络将纳税申报表列信息有关资料传输给税务机关。
我省地税系统确定的申报方式为第一种。兰州市所属五区、白银市白银区、金昌市金川区、嘉峪关市等地,在计算机应用一定程度后,可与有关大中型企业试行第三种申报方式。关于邮寄申报问题,有条 件的地区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进行试点。
六、关于税法公告及信息库的建立。除方案上规定的税法公告制度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设想,将逐步建立中央和省两级税收法规信息库。中央库包括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行政规章 以及上述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库包括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行政规章 ,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库的建立,省局将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逐步实施。
有关信息共事问题在短时期内还办不到,所以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建立。
七、关于税务咨询代理服务。
税务咨询与代理服务是税收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它们也有一定区别,税务咨询是税务部门份内的职责,也是自身一项工作,它包括税法公告、税法宣传,为纳税人释疑解难,及各种公告栏,还包括电子信箱,触摸查询屏等现代手段的运用。
同时税务咨询部门的人员还应承担税务部门大量为纳税人服务的事务性工作,如税法培训等等,各地要认真做好税务咨询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税务代理业是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的为纳税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它是建立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的民事关系。做为起步阶段,对其机构审批及业务上,以税务机关行政管理为主。省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是税务代理机构及人员的管理部门,各地地税部门应当在咨询机构内设置专门的代理部门和人员,并与税务机关脱钩,经审批后,开展代理业务,税务部门在加大对税务代理宣传的力度,使广大纳税人真正懂得税务代理的作用和意义,促使纳税人自觉、自愿、主动上门寻求代理,同时要积极支持代理工作,努力创造条 件。以推动税务代理业的顺利进行。
八、关于征管监控应用系统。在不断完善税务机关内部使用的计算机征管监控系统以外,要逐步开发并争取建立与社会各有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交换网络,以获取来自社会各经济领域的各种动态信息资料,从而掌握分析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并为税务稽查提供依据。例如,从工商行政部门的《营业执照》的核发数来对照监控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办理情况等等。在1998年内,计算机应用程度较好的市、县,在试行与工商、银行、财政及大中型企业的计算机联网,资料信息的实换获取达到一定的水平。
九、关于建立严密的稽查体系。严密的稽查体系是指分类的稽查制度和科学的稽查规程。
   1、建立分类稽查制度根据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稽查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三类。日常稽查是根据选案结果进行的周期性常规税务审计;专项稽查是针对特定行业或某类纳税人进行的重点审计;专案稽查是根据举报或者前两类稽查的重大案源进行的个案审计。
   2、建立科学的稽查规程随着计算机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新的稽查方式将主要借助于依托计算机建立的监控系统,有的放矢地进行,其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如下:
   (1)选案。利用计算机采集储存内外部信息,选择必要的纳税指标,以不同时期的相同指标作纵横向的对比分析,筛选出纳税指标异常户,作为制定稽查计划的依据;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综合打分选案系统。
   (2)制定计划。按照本单位的稽查力量、业务经费等因素,确定年度稽查户数占辖区总户数的比例,然后根据计算机打分系统筛选的结果,以高分到低分列出力所能及的检查户数,确定检查进度,分配检查任务。
   (3)实施检查。检查分两类,一类为案头审计,一类为实地稽查。
案头审计,主要是稽查申报指标异常户的发票和利用计算机储存的由外部信息进行检查,实地稽查,主要是根据掌握的线索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对其帐簿、票据、报表以及实物进行检查。实地稽查要实行稽查工作底稿制度,以其作为撰写稽查报告和案件审理的一项依据。
   (4)案件审理。对于稽查案件设置审理程序,是保证办案质量的重要一环。审理将设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案件审理主要就办案人员提交的稽查报告在法律法规适用、证据认定、量罚幅度上作书面审理把关。案件审理权限在县(区)及以上稽查分局。
   (5)执行。经过审理定案的案件。要作出处理决定书,由执行人员依法送达违法当事者,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逾期不履行的,由税务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执付。
   (6)稽查结果分析,通过对稽查案件结果的统计分析、修正和改进选案打分系统,找出管理方面的疏漏并加以完善,提高新一轮稽查工作的力度和质量。
在我省计算机应用水平不高的地区,要根据自身实际,采取人工方式进行选案,但是也要按科学的稽查进行工作,同时在分配稽查力量时,要以充足的力量来完成省上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和各类检查、稽查工作。
   十、关于廉政建设。新型征管模式的百标是形成"外反偷逃。内防不廉"的运行机制。各地要按照要求,根据征管业务规程和征管组织体系,注意征管工作各环节各步骤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及相互监督制约,通过严密科学的征管模式与规程的运作,尽可能地减少税收征管中的人为因素,从制度上建立起一种廉政机制。同时,要注重税务行政复议与申诉的受理及申理工作,并通过一些宣传与辅导,让广大纳税人真正懂得和掌握税务行政复议与申诉的意义与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以此促进税收征纳双方共同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十一、关于税收业务的培训。税务部门内部的业务培训应常抓不懈,在提高整体素质和眼务技能的同时,也要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以树立地税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法知识的培训,这是解决纳税人自我申报能力的有效手段。培训对象除企业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外,也应对企业法人及负责人员进行短期的税法知识讲座,以提高其税法意识。
   十二、关于征管改革的资金投入。资金问题是我省地税系统面临的最大困难,因此改革的资金筹措要多条 腿走路,不能等、不能靠。一是向各级财政申请一点;二是税务部门厉行节约,从正常经费挤一点;三是与有关部门合作筹措一点,我们推行办税大厅中开设银行办税窗户,而且要积极试行"税款预储帐户",开展这项工作,就可与银行合作,争取一些资金支持。计算机运用较好的地区,可试行纳税磁卡或IC卡制度,这样也可向纳税人集中一些,但收费一定要合理,并多做宣传解释工作,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各地在办税服务厅的建设上,要因陋就简,朴素实用,不要追求高档豪华。
   十三、关于农税征管改革。农税征管改革要积极、稳妥地进行,创造条 件逐步向工商税征管改革靠拢。目前有条 件的个别地方可将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特产税部分税目的征管改革先行一步,按照省局制定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积极进行农税征管改革。大部分条 件尚不成熟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 件逐步实行农税征管改革,使农税征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十四、关于对改革成果的考核及验收。到1997年底,全省各地有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将全面完成,届时省局按照改革方案所列标准,在全省各地进行全面的考核评比和验收工作。同时,在征管改革进程中,省局将不定期地对各地征管改革开展情况、贯彻执行省局有关政策规定方面,进行考核和检查,表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以确保全省地税征管改革工作顺利地进行下去。
   十五、关于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运用。我省地税系统已研制开发投入使用的软件有3套;分别为兰州市城关区、白银市白银区和定西地区的软件用前运行情况良好。省局对这三套软件进行了评测和筛选,决定各地应在兰州和定西地区的软件中挑选一种使用。选用的原则是经济比较发达,管辖范围较广的市、区,可选用兰州市城关区的软件,中小城市及一般县城以使用定西地区的软件为宜。以上两个地、市应无偿向其他地区提供软件,对于需要提供有关资料、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的可取一定费用,但不宜过高。所有软件都还须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以上两个地、市应按省局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软件应用系统,将软件应用系统逐步拓展到稽查,税款催缴催报,为我省地税系统的计算机运用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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