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策君 发表于 2020-8-6 13:18:09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地税征[2001]4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对全国联运行业货运发票票样进行调整批复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对全国联运行业货运发票票样进行调整批复
甘地税征4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对全国联运行业货运发票票样进行调整批复
甘地税征4号
全文有效
2001-2-23
甘肃新大陆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重新印制全国联运货运统一发票一文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对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票样调整为1联为存根联;2联为发票联;3联为抵扣联;4联为记帐联;5联为转帐核销联。其发票印制管理及税款征收按原规定执行。
附件: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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